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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存亲情,南安“妇联+司法”机制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来源:南安市妇联  阅读3501次

近日,南安市妇联利用“妇联+司法”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诉求得到圆满解决,昔日的怒目相视换来了今日的笑脸相迎。


案情简介】

五月某天下午,吴某(女)向仑苍镇妇联和仑苍镇联调分中心寻求帮助。据了解,吴某(女)和陈某(男)于2014年初通过网络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2015年12月生育一子。

但婚后关系出现问题,二人自2016年4月开始分居,吴某于2016年5月起诉离婚但未能离婚后,又于2018年8月再次起诉离婚,南安市法院判决儿子由吴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陈某支付了几个月的抚养费后,因吴某多次不让其与儿子见面,还让儿子喊他“叔叔”,2019年3月开始,陈某便不再支付抚养费。

见此,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将其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后吴某因儿子入学籍时要改名字,多次找陈某协商无果,希望镇妇联和调解分中心能帮助调解该纠纷。



【纠纷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在现场你一言我一语,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男方拍桌而走,调解无法进行。

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南安市妇联工作人员与联调分中心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与女方和男方单独进行谈话调解,指出各自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南安市妇联工作人员与联调分中心调解员在调解室耐心做着吴某的思想工作,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孩子的成长是需要父亲的参与,单亲母亲再坚强也无法完全代替父亲的角色,经过一番谈心,吴某表示能接受陈某定期来看望儿子。

对于陈某,南安市妇联工作人员与联调分中心调解员通过多年的调解经验判断,陈某比较看重与儿子这段亲情,并抓住陈某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从法理、情理方面做通陈某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成功】

最终,在南安市妇联工作人员与联调分中心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双方通过协商确定,陈某支付人民币1万元作为两年拖欠的抚养费,并按每个月500元支付后续的抚养费至小孩成年,吴某同意让陈某定期来看望小孩,并承诺到法院申请撤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双方当事人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家事纠纷 妇联行动

为了增强家事纠纷化解能力,南安市妇联积极整合资源,建立N方协同化解的机制。一是联合南安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等,聘请专业、专职调解员参与55个村级家事纠纷调解室的调解工作;二是联合南安市政协设立南安市妇联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活动室,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女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拓展新阵地、吸纳新力量,成立以来成功化解20起家事纠纷;三是发挥广大妇女群众中的能人、贤人、退休妇女干部、老人会女干部的能量和影响力,积极化解家事纠纷,如南安柳城街道成立以王秀英个人命名的婚姻家庭调解室,打造出家事纠纷调解名片;设立4个“家事情感服务站”,如潘翠芸“家事情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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