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举行了全省首个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会。会上,市妇联副主席黄宝玲与泉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郑敏就近期泉州中院审结的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向10位监护人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
邀请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蔡姝颖从专业角度为家长客观分析在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泉州中院少年家事庭法官通过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深入剖析未成年孩子行为失范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针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训诫,督促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优化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听了你们的耐心讲解,我明白了以前对孩子确实存在疏于监护的情况,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以后一定注意改进,感谢你们的提醒。” 家长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注意对待孩子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
▲《 家庭教育指导令》与《督促监护令》
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首次在刑事案件中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