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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12名妇女被新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5年7月31日  来源:安溪县妇联  阅读4080次

(图为表彰安溪县2014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

(图为当日召开安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

7月23日,县人民法院举行新增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本次新任命人民陪审员40名,其中12名为妇女。这12名妇女中,有2名为乡镇妇联主席,1名为妇联系统退休干部,其余来自各个层面和各条战线。这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通过报名、考核考察和提请任命等严格程序,他们将走上审判岗位,正式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审判活动中,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同时,人民陪审员用普通人的情感、常识和判断力参与司法活动,将普通公众的认知和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审判中,弥补了职业法官过于理性及相对固定的思维模式,保证案件裁判符合经验与常识,促进司法公正。

会上,还对2014年度在陪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14位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

当前,安溪县共有人民陪审员107名,其中妇女21名。分别于2011年8月、2014年6月、2015年6月选任,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分布较广、结构较合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实现全县24个乡镇全覆盖。2014年以来,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审判2363件2778人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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