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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妇联、公检法为妇女维权建立“接力棒”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妇女报  阅读2805次

 

福建安溪:妇联、公检法为妇女维权建立“接力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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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4-22      中国妇女报  
 

4月17日,福建安溪县女法律工作者联络组来到安溪尚卿乡科名村开展法律咨询以及扶贫慰问活动,咨询台前吸引了许多群众,所带宣传资料被一抢而空。“我们这次是来落实今年三八节期间县公安局下发的《通知》精神的。”联络小组副组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黄月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该县女法律工作者联络组是今年三八节期间成立的一支由近百名来自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女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特殊队伍。在这支队伍里,大家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在为妇女维权上形成一个连环接力。

为了加强联络组的维权力度,安溪县公安局还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该县公安局属各单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及求助必须做笔录。对属于告诉才能处理的虐待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及时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建议受害人进行拍照、伤情鉴定,并保留好病历材料。与此同时,法院及检察院也积极行动起来,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至此,妇联及公、检、法几个部门为妇女维权建立了接力棒制度。

“现在不论妇女受到哪一方面的权益侵害,只要她找到妇联、公、检、法任何一个部门,来访、来电、来信都必须要有记录。如果本部门处理不了的,必须要将手续移交到其他部门接办,好像接力棒一样,一棒一棒传下去。”女法律工作者联络领导小组组长、安溪县妇联主席吴艺华告诉记者,“现在,只要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从头到尾都有人管,找到妇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任何一家,最终都保证会有结果,不会再出现不了了之的情况。”原来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等侵权后上访,妇联要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协调,还可能遭遇到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现在“接力棒”制度的建立,这种情况将一去不复返了。妇联只要一个电话联络到相关的联络小组的负责人,就可以解决了。吴艺华一谈起自己亲自编制的“接力棒”制度就激动不已,她说:“女法律工作者联络组的成立,意味着安溪妇女维权工作良性有效机制的形成,各方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利用。”(张梅 本报记者 许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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