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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妇联干部积极参与陪审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日  来源:鲤城区妇联  阅读2182次

 

日前,鲤城区妇联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鲤城区法院一起工伤认定案件陪审中,积极协同法官一道主持法庭调解,通过对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依法、依情、依理的耐心说服,终于顺利调解结案,使受伤女工依法得到6万元赔款,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200711月,某鞋业有限公司四川籍缝线女工张某在晚上下夜班经超市回家途中,在横穿公路时不幸被二轮摩托车撞伤,造成中型颅脑损伤等多处骨折,属8级伤残,要求公司赔偿8万元,公司不服有关部门对张某的工伤认定,向鲤城区法院提起诉讼。200810月区妇联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鲤城区法院这起行政工伤认定案件陪审中,积极协同法官一道主持法庭调解,通过对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依法、依情、依理的耐心说服,终于顺利调解结案,使受伤女工依法得到6万元赔款,同时公司也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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