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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妇联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5日  来源:安溪县妇联  阅读20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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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在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县妇联组织发动各乡镇妇联、安溪女法律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1130上午,县妇联组织公、检、法、司及妇女法律援助站的女法律工作者,在县影剧院门口,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分发“平安家庭”、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国妇女十大宣传提纲、禁毒录像带等宣传材料。县妇联分管领导到现场接访了妇女群众;女法律工作者还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妇女姐妹答疑解惑。活动期间,县妇联还联合健康元药业集团,现场为老年人、妇女、小孩免费义诊,并为老弱群众提供健康营养手册和营养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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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日,县妇联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深入到感德镇槐植片区开展“12·4”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分发法制宣传材料、禁毒倡议书及禁毒法制宣传图片展等。活动期间,县司法局还组织一场有关法律知识的猜迷语、抽奖活动,吸引了更多的群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妇联还结合妇女工作,分发中国妇女十大宣传提纲及春蕾助学、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倡议书等宣传材料。

安溪县女法律工作者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各乡镇妇联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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