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泉州市妇联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引入妇干培训课堂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6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2042次新修订施行的《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蓝本,为了全面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泉州市妇联将《实施办法》引入了第十七期妇干岗位培训课堂。
郭延部长深入浅出地将《实施办法》的修订要旨和《实施办法》在保障妇女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六大权益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全面的介绍,并与学员们交流了自已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使她们明确了自己的责任,系统掌握了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 通过培训,使全体学员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维权水平,为提高妇联干部的岗位能力、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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