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动态

参与劳动仲裁更专业 妇女维权工作更权威

发布时间2010年7月19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1817次

 

日前,泉州市妇联权益部干部陈玉萍应泉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邀请参与一起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仲裁,积极维护打工妹合法的劳动权益。申请人曾女自200983日任职于被申请人泉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公司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4月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公司辞职,被申请人不置可否,不结算工资,不退还服装押金。申请人不服,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经审理查明,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因此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公司支付3月份的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退还服装押金300元。该案是妇联干部首次以劳动仲裁员身份依法维护打工妹劳动权益,改变了以往妇联处理劳动争议靠说服、教育、协调等非强制性维权方式,拓展妇联维权工作新领域,使妇女维权工作更具权威性。

泉州市妇联一向高度重视打工妹的劳动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劳动法执法检查,预防、查处和纠正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通过打工妹维权热线、妇女援助站、维权联席会、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平台受理妇女劳动维权投诉,积极维护打工妹的合法权益;注重培养专业化素质的业务骨干,市妇联专门派 权益部业务骨干参加福建省2009年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认定考试,获取得了仲裁员资格,使妇联维权工作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更有效地维护打工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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