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2021年第二批市级“美丽庭院 示范户”推荐对象的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来源:市妇联发展联络部 阅读1892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宜居宜业美丽村庄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泉州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泉妇﹝2021﹞16号)精神,近期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拟命名第二批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873户。 各县(市、区)妇联、农村农业部门坚持“四个突出”(突出群众主体、突出家庭特色、突出因地制宜、突出机制建设),落实“五美”(布局设计协调美、居室整齐清洁美、庭院净化绿化美、家庭和谐家风美、产业致富生活美)创建内容,好中选优,经所在村(居)组织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户主申报,所在村(居)、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送县级妇联和农业农村部门联评,全市共推荐申报第二批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873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妇联发展联络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 市妇联:28386668(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8380296(市妇联发展联络部) 市农业农村局:22371699(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 22285466(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附件:2021年第二批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申报推荐名单
泉州市妇联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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