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泉州市总发文要求各级工会开展“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发布时间2011年3月2日 来源:《泉州工人》网站 阅读2042次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进一步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织力、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引领广大女职工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动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功立业。泉州市总工会近日转发省总女职工部闽工女委「2011」1号文,要求在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中开展“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教育。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开展法律咨询、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婚姻法》、《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办法》、《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律宣传融入庆祝“三八”节活动中,使广大女职工在欢度节日的同时又能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根据有关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及履约工作融入工会全局工作中,借助企业集体合同签订,进一步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紧紧抓住工会依法推动“两个普遍”为契机,加强开展“特别关爱女职工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突出主题、深化内涵,力求创新、体现特色,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开展惠及女职工的活动,努力为女职工多办实事和好事,不断深化和拓展活动内容,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尽心竭力为基层、为女职工服务。关注女职工职业健康,开展女职工健康帮扶。组织女职工职业健康情况督导检查,建立女农民工特殊疾病检查救助机制,借助社会力量,为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提供免费妇科检查。实施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组织更多的女职工参加工会特病医疗互助活动。针对女性社会竞争压力大、心理疾患多的现状,推动建立工会女职工心理咨询服务团队,通过有效资源整合,逐步建立女职工心理咨询疏导网络。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开展活动中要注重实效,丰富活动内容,要对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纪念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纪念活动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实际,立足于提高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广大女职工劳动热情,广泛开展技术比武、才艺展示、劳模座谈会、文艺文体等具有时代特色的活动,向社会展示女职工风采,展示女职工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要继续开展“关爱女农民工行动”。进企业、进工业园区开展与女农民工共度“三八”节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周末学校、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组织女农民工“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有益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健身活动和爱心帮扶,为单亲特困女职工送温暖。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三八”节前后,结合工会送温暖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为单亲困难女职工、特困女职工和女农民工送温暖,为她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把党和工会的温暖送到女职工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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