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维权守护展风采 |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事迹展播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3231次在全国妇联揭晓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泉州市有3个集体,2名个人光荣上榜,这其中有以法为器的人民检察官,有暖心护童的教育工作者,有聚爱奉献的社会组织……她(他)们坚守岗位,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带动和感染着周围的人,是广大妇女儿童的“贴心人”和“守护神”。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曾志安
从教近30年来,曾志安以实干创造实绩,带领作为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的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大爱的胸怀”积极践行儿童优先原则,扎实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及教育公平工作。
聚焦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曾志安牵头推动泉州市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9.16%,公办率58.80%,普惠率92.1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9%。曾志安坚持“平等、融入、成才”理念,保障随迁子女34.67万(全省规模最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就读率达94.16%,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曾志安所在部门被泉州市教育局被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聚焦办学内涵发展 曾志安以“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活动、“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5G+专递课堂”等为抓手,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在省对市绩效考评中,泉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指数排名第二,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达1016所(小学),占比82.74%,数量居全省第一,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在曾志安的牵头下,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努力让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深入实施“公民同招”,入学报名实现“网办”“掌办”,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减少证明材料1.68万份以上、惠及家长超1.2万人次。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吴端端
吴端端,中共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节目主持人、福建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泉州市检察业务人才库成员。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和救助 吴端端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其承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拐卖儿童犯罪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指导两级院切实提升涉未案件办理质效,泉州市两级院未检部门7个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联合泉州团市委、关工委、慈善组织等落实“1+N”未成年被害人多元救助机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重新迎接生活曙光;与专业医疗机构共建泉州市心理援助热线968908,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和心理援助工作,探索涉未成年人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用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对涉嫌严重犯罪的青少年,坚持“严管厚爱”、“宽容而不纵容”。吴端端重视发挥观护基地的帮教矫治作用,泉州市检察院“检企合作观护帮教基地”项目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近年来,通过下辖的104个帮教基地共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509名,475人经观护帮教后重新就业、重返校园,其中19人考上大学。为进一步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力度和效果,吴端端主动联合泉州市政法委、团市委夯实涉案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相关项目连续三年被列入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泉州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和团中央认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精细预防 2016年8月份,吴端端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2020年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检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她主讲的少儿预防性侵课程《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入选“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课程,深入江西、内蒙古、湖南、贵州等省份中小学校进行巡讲,授课对象上万人。在泉州市启动“检爱同行 情暖童心——刺桐花’法治关爱行动”巡回宣讲,重点关注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法治教育,开展法治巡讲活动142场,覆盖67个乡村,为泉州市春蕾安全员、儿童主任、学校老师、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宣讲培训16场,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留守孤困儿童249人。
统筹“四大检察”能动履职,实现对未成年人精密保护 在工作中,吴端端常态化落实教育从业人员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编织精密防护网。在泉州市部署开展“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及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整治监督专项行动及“守护校园安全”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0余份,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问题等专项整治,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十大案例”;发布《泉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2021)》。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泉州市青少年社会保护中心被评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泉州市中小学校外法治教育基地”;联合泉州市妇联在两级院全部成立“泉家福·刺桐花”家庭教育指导驿站,对各类青少年群体及其家庭教育需求进行精准研判并开展分类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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