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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妇联与市双拥办等单位联合表彰“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消防好警嫂”

发布时间2013年3月6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21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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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上午,泉州市妇联与市双拥办、市团委、军分区政治部、消防支队联合表彰第二届泉州市“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消防好警嫂”。泉州市民政局调研员、市双拥办常务副主任张秩序,泉州市团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俊荣,泉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杨文忠,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科长徐丽,泉州市消防支队政委朱峰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的“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 十佳消防好警嫂”颁发了奖杯、证书。会议由支队黄知金副政委主持。

表彰会上,泉州市民政局调研员、市双拥办常务副主任张秩序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二届泉州市“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和“十佳消防好警嫂”的决定》,团市委同时授予“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市妇联授予“十佳消防好警嫂”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代表台商投资区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郭首政和“十佳消防好警嫂”代表南安市消防大队副团职大队长郑毅信的妻子李艳分别作了发言。
  朱峰政委在讲话中强调:泉州消防部队在总队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呈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广大官兵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为泉州经济发展和全市人民的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与广泛赞誉。2012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5224起,出动警力46000多人次,抢救疏散人员3064人,
抢救财产价值7177万元,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既是全市官兵不懈努力、艰苦付出的结果,也是广大消防警嫂默默支持、无私奉献的结果。有的警嫂与丈夫长期分居两地,一人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有的家庭工作两不误,夫妻双方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展现风采;有的多年来带孩子、照顾卧病在床的老人,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好警嫂们的执着付出、默默奉献,广大官兵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泉州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称号,有着优良的双拥工作传统。长期以来,市双拥办在科技拥军、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团市委在省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市妇联在“三八红旗手”评选,军分区在军民共建“三挂钩”先进集体评选中,均给予了消防支队大力的支持,全市消防官兵要以这次表彰为契机,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泉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相关链接: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和“十佳消防好警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评选活动是市双拥办、团市委、市妇联、军分区授予消防官兵及其家属的殊荣,自2010年起,每两年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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