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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美丽庭院”典型案例展播④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6486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建设品质泉州,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建设美丽庭院、改善人居环境中发挥独特作用,以家庭“小美”点亮家园“大美”,为乡村振兴和提升农村品质建设贡献巾帼力量。从现在起,市妇联推出一批各县(市、区)“美丽庭院”创建典型案例及视频,供学习交流。


永春县妇联

美丽庭院如诗如画  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创建强大合力。

一是整合资源,突出特色。永春县妇联联合农业局、城市管理局、工会、团委等8个单位,共同下发美丽庭院创建通知、美丽庭院评比通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中心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实施。创建过程中,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和地方特色,注重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善于利用本地自然资源,鼓励就地取材和废物、旧物利用,打造出富有乡土韵味的“美丽庭院”,并按照“串点连线成片”的要求,在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示范片(带),更好地引领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如以古厝、荔枝闻名的岵山镇、以农民体育著名的蓬壶镇仙岭村,都是永春县美丽庭院创建的典型示范。

二是规模创建,好中选优。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形成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的浓厚氛围,实现宣传渠道全方位,宣传对象全覆盖,吸引全民参与,2021年以来,共创建“美丽庭院”760户。将作品分为群众家居型、古厝型、商品房型等,相同类型进行评比,聘请泉州市市政园林高级工程师3名、永春县摄影协会高级职称人员1名组成专家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评选出“美丽庭院”优秀作品100余件,发放奖金40万余元。


二、宣传示范引领,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一是宣传引导。发动镇村干部、党员、巾帼志愿者、能工巧匠、普通农户、妇女、青年参与进来,通过现场宣讲、进村入户宣传、分发宣传单、倡议书,自觉引导讲清洁、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借助巾帼宣讲队、村村响等进行宣传广播,印发美丽庭院宣传页上万份,发放到妇女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运用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开设“花园家庭”“美丽庭院”等专栏进行宣传展示,发布庭院美化、居室整理、移风易俗等小知识,激发庭院女主人的智慧和才能,主动装扮美丽庭院,让“小家”靓起来,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发布宣传报道30余篇。

二是树立榜样。持续开展“美丽庭院”亮牌活动,举办“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颁奖仪式,由永春县领导颁发证书和奖金(最高奖金2万元),增强获奖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在永春县旅游集散中心举办“美丽庭院”获奖作品展,展览作品坚持自然本色,融合永春文化元素,展现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疏密有方、错落有致、深浅有度,被专家评为“没有设计师的设计作品”;展览作品印制成宣传图册,发往乡镇、村(社区)、单位进行有效推广,形成可复制、可带动、可推广的优秀样板。


、培育“美丽庭院+”,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深耕产业文化助推行动,将创建工作与乡土文化、民间美食、特色民俗、旅游资源等相结合,积极培育美丽庭院“+电商”“+网红”“+旅游”“+志愿”“+文化”“+非遗”等,实现从创建美丽到经营美丽、发展美丽的提质升级。

一是促产业发展。以美丽庭院创建为载体,将“创美”与“创富”融合发展,更好带动农村环境改善,家庭素养提升,农民收入提高,美丽的环境成为引流资源,成为吸引游客流、资金流、人才流的强劲力量,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美丽庭院创建已经成为带动乡愁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新纽带,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多赢。如五里街镇大羽村隐羽民宿、仙夹镇东里村四月菁菁民宿等,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美丽庭院+旅游、美丽庭院+电商等,在自家美丽庭院的基础上发展第三产业,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人流量,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二是促志愿服务。通过开展“美丽庭院+志愿服务”,吸引发动更多妇女姐妹参与进来,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投身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护河护绿、清洁家园、平安建设等各项巾帼志愿服务,养成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带动形成了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是促文明家风。永春县妇联在“美丽庭院”创建的基础上,融入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开展“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举办“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训”美术作品展征集活动,举办“美丽庭院是我家 非遗送福进万家”活动,邀请“美丽庭院”示范户现场体验非遗文化魅力,将庭院建设与非遗传承有机整合,进一步发挥家庭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推动文明家风的传扬,提升“美丽庭院”创建内涵,实现“美丽庭院”内外皆美。

永春县妇联通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有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来,永春共创建700余户美丽庭院,其中,省级222户,市级444户口,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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