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巾帼美·发现身边的榜样”全省寻访开始,快来推荐村居里最美的“她”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 来源: 阅读753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在妇联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围绕“强国复兴有我”“八闽巾帼心向党 同心喜迎二十大”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省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巾帼美•发现身边的榜样”典型选树活动,通过讲好不同类别、各行各业的闽籍和在闽女性榜样故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引导全省广大妇女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担当重任、奋勇争先,更好地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贡献巾帼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身边典型是 最直观、最可感、最亲近的鲜活榜样 身边典型看得见、够得着、学得会 身边典型散发微光又光芒万丈 …… 这次 我们聚焦返乡入乡女大学生群体 一起“寻美”身边人 看看您身边是否有这样的她
活动目标 旨在培育选树一批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将青春挥洒在乡野田间、务实奋斗的返乡入乡女大学生。通过宣传巾帼楷模、讲好典型故事,充分展示我省返乡女大学生在投身新福建建设中的担当与风采,形成“培育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辐射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鼓励更多女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就业。
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5日
人选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学历中专以上,政治立场坚定、事迹突出、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领头雁”作用。
选树类别
1. “主政乡村•造福一方有我” 按照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认可度高的要求,把在强化党建引领、团结村级班子、打造乡村振兴、推进富民强村、提升基层治理、改变村容村貌、真心服务群众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女村主官推荐选树出来。
2. “扎根基层•俯首耕耘有我” 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把在村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特色亮点鲜明的女村“两委”干部推荐选树出来。
3. “回报桑梓•产业发展有我” 按照积极投身乡村创业,把发达地区先进的市场观念、经营理念、资金技术带回家乡,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新方向、提供新导向、注入新活力的要求,把在加速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地区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重要作用的返乡入乡女创客推荐选树出来。
4. “科技赋能•精准助农有我” 按照用科技精准解决当地农业发展痛点,用知识缩小城市和农村差距的要求,把在助力农村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村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女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树出来。
5. “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有我” 按照致力于保护、传承、创新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把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阐释、宣传,农村传统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农村特色文化产业的开发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乡村女文化建设者推荐选树出来。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推荐: 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推荐方式 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对推荐的优秀人选在“闽姐姐”微信公众号上点赞评议。
材料报送 填写《“巾帼美•发现身边的榜样”典型人物推荐表》《“巾帼美•发现身边的榜样”典型人物推荐名单汇总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另附相关事迹材料(2000字以上)及工作照3张(清晰度不低于1920∗1080),于征集时间内发送至邮箱(fjsflsck@163.com)。
本次寻访结果揭晓后 将对获奖人选颁发 “巾帼美•发现身边的榜样” 典型人物证书 获评人选将纳入 “基层优秀女性领头雁培养计划”范畴 重点跟踪培养 符合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选取有代表性的人物 作为省妇联年度重点宣传对象 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
人物推荐表 请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