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大奖等你拿!赶快报名参加2021年泉州市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吧!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333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泉州市妇联、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泉州市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一、竞赛项目(职业) 1.美发师;2.美容师;3.美甲师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明确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参赛对象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从事美发、美容、美甲行业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劳动者。 2.一般应持有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未取得中级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同意方可参加。 3. 竞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2寸免冠近照电子照片(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②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③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5日。各参赛单位将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3、4)及电子文档汇总后,于2021年8月2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凤侨,联系电话:15880905660,邮箱:871734222@qq.com。 四、竞赛标准和方法 本次竞赛活动以国家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分别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技能操作。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试题由市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 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100分)×20%+技能成绩(100分)×80%。个人名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实际操作成绩高的选手名次排在前面。竞赛项目的内容、形式、计分及规则详见竞赛方案。 五、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本次竞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团体奖 对本次竞赛中组织积极、成绩显著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奖励办法 1.获得本次竞赛活动各项目总分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授予“泉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2.本次竞赛活动美发师或美容师项目总分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竞赛各项目总分第2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金牌工人”称号。 3.获得本次竞赛活动各项目女选手中总分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市妇联申报“泉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4.获得本次竞赛活动各项目总分第1名的选手,由福建省美发美容协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证书,已有二级(技师)资格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 5.对获得本次竞赛活动各项目总分第2-10名的选手,在原有技能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二级(技师)。 6.对于参加本次竞赛活动技能和理论成绩考核均合格的参赛人员,由福建省美发美容协会核发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六、食宿及交通安排 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也可由派员单位承担。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竞赛活动将严格按照泉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严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参加竞赛现场环节时,选手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接受体温检测等),保持适当距离不拥挤;体温检测超过37.3摄氏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竞赛现场防疫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赛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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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1年泉州市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报名表
附件3:2021年泉州市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附件4: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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