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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举行泉州市家事审判庭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2日  来源:  阅读2531次




    3月5日上午,泉州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大楼举行泉州市家事审判庭揭牌仪式。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许昆贞书记、市人大常委会洪泽生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欧岩峰院长、市妇联梁玉华主席出席揭牌仪式。参加活动的还有家事审判庭全体成员、特邀家事纠纷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各县(市、区)法院分管领导、女法律工作者联络中心全体成员,共120多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潘丰源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苏淑勉等十四人为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聘任陈春梅等十五人为家事调查员。

    泉州市妇联主席梁玉华在揭牌仪式上讲话。她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发挥独特作用,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更需要人文关怀。希望家事审判庭在调处家事纠纷时,既要坚持“依法维权、调解优先、公正高效、多方协作、促进和谐”的原则,又要发挥以“恢复情感、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为审理目标的独特作用,充分运用法律、道德、舆论等力量,打好“温情、为民、专业”这“三张牌”,要充分发挥女法官的“刚柔并济”,把法律的刚性与法官的人性、当事人的亲情、社会的公序良俗融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处结果。

    二要加强配合联动,形成纠纷诉调合力。市家事审判庭业已成立,德化县、鲤城区也将相继成立,8月份我们还将召开全市家事审判庭工作推进会,在全市全面铺开这一工作。今天各县(市、区)法院、妇联分管领导也来了,特别是各县(市、区)妇联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主动和当地法院沟通联系,依照职责共同做好家事纠纷调处工作。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在家事案件调解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各级妇联要注重家事调解队伍建设,及时把热心调解工作、具有调解调查经验、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妇联干部、心理辅导、家庭教育专业志愿者等对象吸纳进调解队伍。希望全体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要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调解本领,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争当“金牌调解员(调查员)”。同时也希望家事审判庭一如既往地加强与妇联的协调配合,为妇联调解家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从而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化解家事纠纷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注重舆论氛围,引领新风弘扬正气。法律宣传是家事审判庭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级妇联、各家事审判庭,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家事纠纷法律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有效凸显“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功能,不断提升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希望各家事审判庭在依法维权过程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寓教于审,将法制教育、家庭美德教育融入调处和庭审当中,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忠诚、孝老爱幼、邻里和睦,以家庭的和美促进社会和谐,为泉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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