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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家庭工作现场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6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泉港区妇联  阅读2336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发挥家庭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9月11日,泉州市妇联牵头在泉港区召开泉州市家庭工作现场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分管妇联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分管副主席、泉州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妇工委主任、分管副主任近80人参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沈阳,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包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沈阳指出,市委对此次全市家庭工作高度重视,市委黄少萍书记专门作出批示,强调要大力抓好家庭工作,并以市“两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陈沈阳部长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家庭工作的责任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过开展家庭工作,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和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观、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追求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以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把握关键,不断提升新时期家庭工作水平。要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把握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引领广大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一要突出家庭工作重点。二要改进家庭工作方式。三要把握家庭工作方向。四要打造家庭工作品牌。三是健全机制,持续推动家庭工作健康发展。要把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家庭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一要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二要健全督导检查机制。三要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包方充分肯定了泉州市围绕“家和福建美、家和两岸亲、家和万事兴”主题开展家庭系列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当地特色,并就如何开展好新时期家庭工作谈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勉:一是凝聚共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妇联组织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把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推动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深耕细作,推动家庭工作常做常新。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和特点,针对广大群众的需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从促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关爱等方面入手,深耕细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工作,努力使家庭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三是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家庭工作鲜活经验。各地要注重从基层一线、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总结提练家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省家庭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梁玉华对《泉州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对新时期全市家庭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市妇联还在会上向广大家庭和妇女发出《移风易俗倡文明  婚丧简办树新风》的倡议,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泉港区界山镇东张村“美丽乡村”建设、“和谐家庭文化”创建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并走进“和谐家庭”示范户——“书香之家”、“致富之家”、“美德之家”、“和睦之家”,共享以家庭和睦促进乡村和善、环境和美、社会和谐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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