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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召开全市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暨“巾帼文明岗”表彰会议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2501次

 

泉州市召开全市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暨“巾帼文明岗”表彰会议

——会上举行第三轮“结对互动、山海协作”“三对接”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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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上午,泉州市妇联联合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召开全市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暨“巾帼文明岗”表彰会议,总结回顾2006年以来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泉委办〔2007123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妇联关于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交流典型经验,并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省“三八”红旗手授牌,同时表彰了一批市级“巾帼文明岗”。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区、市)妇联主席、妇女发展部部长、被授予的省“三八”红旗手的全国“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受表彰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参加第三轮“结对互动、山海协作”“三对接”签约仪式的代表以及典型单位代表共110人参加会议。泉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武出席会议并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省“三八”红旗手和市级“巾帼文明岗”颁奖;市妇联主席甘端蓉讲话。会议由市妇联副主席柳瑞榕主持。

会议首先举行颁奖仪式,市妇联副主席苏淑勉宣读了表彰决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林武分别为泉州海关报关大厅、市妇幼保健院和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妇代会等三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授牌,并为柳瑞榕、曾银鸾、周秀丽、陈丽英等四位全国“三八”红旗手颁发证书,甘端蓉主席分别为四位全国“三八”红旗手佩带奖章。会议同时为荣获省“三八”红旗手的全国“巾帼文明岗”负责人授奖并表彰了90个市级“巾帼文明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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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对互动、山海协作”签约仪式上,国家级、省级“巾帼文明岗”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市邮政局、泉州海关、泉州正骨医院、鲤城区人民法院、晋江市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德化县地方税务局、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市移动分公司分别与安溪县尚卿乡尤俊村、洛江区马甲镇新民村、德化县水口镇湖坂村、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泉港区南埔镇惠屿村、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南安市蓬华镇华美村及惠安县小岞妇女林场进行对接签约;晋江市女企业家联谊会与南安市向阳乡旗星村进行对接签约;泉州市直建设系统妇委会与永春县蓬壶镇观山村。出席会议的领导为签约仪式作了见证。

市妇联主席甘端蓉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2006年以来全市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她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妇联和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四谋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以“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示范基地”、妇女农产品行业协会、女企业家联谊会以及“巾帼文明岗”为载体,引领广大妇女在建设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展示风貌、增收致富、建功立业,把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认识,主动融入;二是加强沟通,协同配合。要在“巾帼文明岗”、机关妇委会和女企业家联谊会(女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四种模式即公益捐赠型、产业带动型、劳务协作型、智力支持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渠道和方式;三是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通过强化对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加强示范带动、强化组织引导和促进转移就业,努力推动城乡妇女儿童统筹协调发展。

会上,泉州市政府办系统妇委会、市检验检疫局、泉州海关、泉州正骨医院等4个单位负责人分别作典型发言。(泉州市妇联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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