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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通过泉州市2006—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考核

发布时间2008年7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949次

2006年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好中求快、支撑带动”的工作主线,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坚持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上下功夫,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在提高城乡妇女的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上,取得较好的成效。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开拓进取,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文明、和谐、有序,妇联工作得到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两年来,市妇联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省“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协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妇联党支部被市委评为泉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今年市级“文明单位”考核中,市妇联得到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通过了市级文明单位考核。(市妇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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