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的部署,4月15日至1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区、市)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
4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席刘群英带领执法检查组,冒雨实地考察了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社区居委会、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市阳光社区、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并与当地干部、妇女群众、企业女职工代表座谈,听取妇女权益保障情况和意见建议,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
4月16日上午,省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泉州市人民政府潘燕燕副市长的汇报,与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农业局、国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及妇女界代表进行座谈。省人大常委会袁锦贵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泉州市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他指出,妇女在泉州经济社会中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泉州妇女的维权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妇女的维权工作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袁锦贵副主任强调,对妇女维权工作要有一个新的认识,妇女的权利维护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妇女的维权要靠社会综合力量,一靠党委、政府的重视,二靠法律政策的规范,三靠宣传舆论的引导,四靠妇女自身的奋斗。最后,袁锦贵副主任指出,妇女权益最根本的是生存与参与,参与社会、事业、政治、活动;妇女权益最终目的是妇女的价值得到体现,当前维权的重点:重视妇女的教育,重视妇女的就业(就业包括培养选拔),重视妇女的保健。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增福、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齐清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甘端蓉、市妇联副主席柳瑞榕陪同检查。《中国妇女报》驻福建记者站站长吴军华全程陪同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