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省综治调研督导组来泉州市妇联调研发布时间2009年7月22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2161次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进行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市妇联今年来综合治理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大家还围绕综治维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今后如何更好开展工作等问题展开了探讨。 市妇联主席甘端蓉汇报泉州市妇联上半年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市妇联加强综治工作组织领导,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三排查一促进”活动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三下乡”、主席接访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20多场次,分发各类宣传材料40000多份,为80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受教育妇女达12000多人,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联合行动”、“百万大手牵小手”、“关爱贫困母亲”、“农村妇女健康关爱月活动” “春风送岗位”等系列活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服务社会民生。通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的妇女儿童当事人要给予司法救助,特别是对下岗女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妇女、老年妇女等为原告的侵权案件,酌情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今年上半年,各级妇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462件,其中来信35件,来访301件,来电126件。对上访妇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及时为她们排忧解难。对社会影响大,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个案,认真进行追踪维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通过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全市已有1520754户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覆盖率达87%,培育了17.82万户示范户、1348个示范社区(村)和104个示范乡镇,为社会大环境的安定和谐创造更多的和谐因素,有力高效地促进了综治工作的落实。 杨丽卿副主任对泉州市妇联综治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她指出:妇联作为综治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很有特色,在综治平安建设中立下汗马功劳,特别是“三率”的提升得益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社会、群众、党委政府的认可。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综治工作中占有重要分量,维权工作和风细雨,维稳体现在点滴工作中。 杨丽卿指出,妇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妇女、儿童,占社会五分之三,妇联要加强与综治委沟通联系,每季度向信访局、综治办报送信访统计、信访分析,借助综治部门协调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做好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她强调,一是要强化服务大局。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稳住大盘、固本培源、项目带动、奋力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发挥妇联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中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扎实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二要强化组织建设。妇联要发挥组织网络健全优势,深入社区、农村、家庭,加大对外来务工女性、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她们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当前,女性在发展过程中,受骗的现象较多,吸毒、卖淫、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多,群体性上访中大部分是女性。妇联要积极参与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三要强化妇女维权。妇联没有执法权、行政权,在维权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四个心:热心、耐心、细心、苦口婆心,发挥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协调作用,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要强化化解纠纷。加大家庭邻里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基层妇联主席参与调委会,发挥妇女调解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家庭做好、妇女做好、社会就稳定;五要强化平安家庭。进一步发挥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品牌作用,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做大做强妇联工作品牌,要推进“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为留守儿童、流动妇女提供优质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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