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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8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7721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妇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自觉。市委巡察三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妇联党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及巡察反馈意见,引导党员干部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妇联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调度会等15次,带头开展专项检查1次,多次亲自带队到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协调重点环节,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强化责任传导,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推动党组抓整改;各部室和下属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强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方面10项32个问题,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108条整改措施。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2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及台账,与巡察整改相互衔接、一并整改。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坚持每周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及时梳理整改情况,解决整改中遇见的问题,稳妥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市妇联党组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突出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制度13项,杜绝同类问题发生。注重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相结合,与强化妇联组织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妇女建功立业相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做好妇联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成效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坚持把政治性放在第一位,着力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发力,切实履行好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职责。一是增强妇女政治思想引领的实效性。2023年以来,依托新媒体线上线下开展微宣讲、沉浸式宣讲等“巾帼大宣讲”活动600多场次,受众9.8万多人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围绕“学思践悟新思想·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开展三八红旗手“五进”宣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22场次。举办《习近平走进百姓家》读书活动,开展各类妇女代表领读、向妇女和家庭代表赠书、开设“书香感悟情怀 习语润泽泉家”主题讲述活动,2023年3月以来举办现场讲述活动22场、录制讲述视频10个,参与人数1812人次,赠书455册。启动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让新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主题教育专项行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举办泉州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3周年暨“巾帼建功奋进新征程 争优争先争效展作为”主题活动,选准不同领域的妇女典型代表和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分享奋斗经历,凝聚“强产兴城”巾帼奋进力量。二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精心制定《2023年市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计划》和季度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4次,有计划有步骤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既提升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理论素养,又增强妇联干部政治能力、履职本领、责任担当。三是加大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快儿童友好城市争创步伐,承办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主办的“汇聚每束光芒 点亮儿童未来”世界儿童日主题活动,营造共同创建更加包容、可持续、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联合市发改委提请市政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等1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泉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预期成果清单、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谋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推动措施,已纳入市政府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进,项目取得重大进展,4月14日泉州市正式被列入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好用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儿童之家”项目,2023年以来,20个“儿童之家”项目点开展主题活动、公益讲座及其他服务项目活动198场次,受益儿童及家长13252人次。

(2)针对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还有差距,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聚焦深化妇联改革要求,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以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作为突破口,以典型带动辐射作为着力点,持续打造基层妇联改革的“泉州样本”。一是扩大组织覆盖面。制定《2023年泉州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实施妇联组织提质扩面行动,2023年以来指导新成立村(社区)妇女小组402个,新增632名基层妇联执委兼任网格员,新成立新领域妇联组织或阵地45个,其中在已设有工会女工委的企业单独设立妇联组织3个,新领域妇联组织的覆盖率逐步提升。同时,按照市委有关要求落实党群工作一体化,促进党群组织设置、阵地建设、活动开展。二是做大做强工作品牌。深化“强基增效”工程,总结推广石狮市“咱厝边”家庭服务中心“138”工作机制、鲤城街巷妇联、丰泽万商红商圈妇联、晋江妇联“132+N”工作法、惠安县志愿服务领域妇联、南安市产业链妇联以及骑手群体妇联等鲜活创建经验。选送12个案例入选福建省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案例,其中南安市妇联《“星链工程”点亮产业“她力量”》荣获全国“2022年度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十佳案例”、全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案例展评一等奖,鲤城区妇联《扎根街巷,全力建好“家门口”的妇联组织》荣获全国“2022年度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入围案例”、全省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案例展评二等奖,并在省妇联“闽姐姐”微信公众号推广;石狮市独播妇女微家获得全省品牌妇女微家展评二等奖,泉州市妇联获评优秀组织奖。三是加大各地妇联典型做法宣传力度,2023年以来在市妇联公众号持续推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信息30条,进一步推进典型经验由“盆景”变“风景”。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扎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在健全完善制度、站稳守好阵地、用好宣传矩阵、加强舆情研判上下功夫,切实维护涉妇女儿童政治领域安全。一是完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2023年4月制定《泉州市妇联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泉州市妇联关于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审制度,筑牢妇联系统意识形态防线。如5月份举办的“刺桐花讲堂”,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登记,针对活动情况、邀请人、授课内容等事项把审把关,严防各种错误思潮、观点、倾向、言论传播。二是扩大妇联宣传阵地影响力。充分运用“声屏报网微刊”六位一体的妇联媒体宣传矩阵,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争优争先争效·巾帼好榜样”“魅力巾帼·花漾‘三八’”“ 庚续雷锋精神 巾帼与爱同行”等栏目,做好各类典型的宣传,2023年以来,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各类信息503条,在各类主流媒体网站平台上刊播报道80余篇(条),市妇联入选全国妇联“2022年度妇女宣传舆论阵地先进榜”。三是强化泉州市妇联网站管理。及时梳理完善网站子栏目,2023年3月8日对“刺桐花讲堂”栏目的内容进行更新。2023年以来泉州市妇联网站完成信息更新394篇,妇联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四是加强妇女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制定《泉州市妇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市委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研判会商,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

2.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思路不够宽,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广泛组织动员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围绕“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勇当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落实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着力在培育宣传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引领妇女岗位建功上出实招,组织动员各行各业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担当作为。一是选树培育先进典型。2023年表彰、宣传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福建省三八红旗手25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12个,命名表扬市级三八红旗手105名、市级三八红旗集体40个,其中11名女企业家、14名女性科技工作者被命名表扬泉州市“三八红旗手”,4位优秀女性入围泉州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选树优秀女企业家、女性科技工作者作主题分享,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我市女科技人才等先进典型事迹24次,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建功立业。二是搭建妇女人才创新创业平台。2023年3月17日举办“‘汇聚巾帼智慧 助力强产兴城’创响泉城”泉州市巾帼科技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展评活动颁奖仪式,6个项目(涉及太阳能电池、智慧井盖、生物科技、智能健康和有机食品等行业)签约达成合作意向。三是实施女企业家促进发展行动。2023年3月召开市女企联年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3月、5月分别组织部分市县女企联会员赴珠海市、厦门市学习推介,促成一个交流项目,对接一个招商项目,发现一个招商机会。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全市各级妇联落实“万名干部进万企 一企一策促发展”行动要求,走访企业217家,宣传政府惠企政策,征集、推动解决企业困难56个。四是发挥巾帼文明岗示范作用。2023年“三八”节期间,市县妇联公众号集中宣传一批全国、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争创“四个一流”岗位建功事迹,激励带动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立业。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2023年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一轮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工作,在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中首次单列创建非公和新领域组织岗位,命名的60个市级巾帼文明岗中机关事业类35个占比58.3%,比2021年度的60.6%下降2.3个百分点,今后将在巾帼文明岗创建中鼓励更多的非机关事业类岗位参与创建。

(2)针对发挥“联系+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聚焦增强先进性、群众性,主动在联系上下功夫,在服务中暖人心,有效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加强城乡妇女儿童服务阵地建设。2023年4月制定《泉州市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实施意见(试行)》、5月制定《泉州市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实施意见(试行)》。开展“泉家福”家庭教育驿站创建活动,2023年以来新培育泉州市家庭教育创新基地、泉州市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30个,第二批“泉家福”家庭教育驿站100个,推进阵地(基地)活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管理。二是推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创新开展贴合妇女儿童需求的公益性活动,开设春季“刺桐花”少儿公益培训和亲子感统、少儿感统公益培训,2023年3月以来举办少儿公益培训班123场次,1577人次参加。开办瑜伽、健身操等各类成人公益培训192场次,参加妇女达7280人次。三是发挥家庭教育示范基地作用。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向市教育局申报“名优校+”,2023年以来举办家长学校讲座、亲子讲述“好家风”故事、“好家训、好家风”家庭教育沙龙等活动32场次,5月8日-12日为泉港区、南安市7所幼儿园园长提供跟岗实践学习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深化“近邻娘家”创建。采取单独创建、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分类推进妇联组织和阵地的有形覆盖,全市已成立新领域妇联组织448个,妇女微家657个,执委工作室304个。市妇联改革“破难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在全省妇联组织工作上作典型发言,“近邻娘家”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3)针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将维护好、实现好妇女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扩大普法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市妇联加强与法院、公安、政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力度,2023年3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泉家和”反家暴联协基地、“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多部门联动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10余次,发出《心理观护函》2份。二是加强家事调解员能力建设。举办全省村(社区)妇联“法律明白人”暨“蒲公英”巾帼普法志愿者普法宣讲示范活动,参与对象100余名,邀请律师、司法特聘调解员作《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家庭矛盾的排查与化解》专题培训,增强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利用“3.8”妇女维权周、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要时间节点,线下联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3月6日举办“巾帼暖人心 法爱润万家”进企业活动,组织11名女企业家与5位法官面对面座谈,4月14日邀请律师为泉州市妇联执委解读《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和维权实务。加大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2023年以来征订发放宣传册1万多份,覆盖到全市的1459个村级家事调解室。线上通过“声频报网微刊”妇联宣传矩阵,持续推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网络有奖问答、维权微课堂等60多场次,受众达11万多人次。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场线上普法讲座,在线观看人数近2万人次。

3.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统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改进措施,增强班子牵头抓总能力。一是进行认真反思。市妇联党组对这个问题认真进行反思,并对今后如何加强重点事项前期科学论证采取相应措施,2023年5月重新修订《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聘请3名律师担任市妇联法律顾问,提高依法依规科学决策水平。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切实把干部培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和要求,于3月初启动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和科级干部选拔提任工作,5名内设机构正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2名干部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名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选优第二批2名优秀干部到市妇联挂职工作,选派1名正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进一步加强干部实践锻炼,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坚持即知即改,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在本系统本部门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2023年4月17日市妇联党组会议上,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5月15日市妇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重新修订《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并制定下发实施。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2023年5月15日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按程序向市委报备。实行议事清单制度,规范议事流程。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沟通,每次党组会议均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并提前报送议题材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等各类会议记录,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记录。

(3)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直面问题,认真反思,既立足“当下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单,对巡察指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又注重“长久立”,探索建立管根本、立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一是提高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2023年3月6日,市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两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市委张毅恭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二是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切实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压实整改事项主体责任。三是自查自纠。开展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自纠,清退超标准发放的1名返聘人员全国文明城市奖金、文明单位奖,并已如数上缴市级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财经制度培训,2023年3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市妇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等文件,并整理相关政策电子稿进行自学。五是注重“长久立”。切实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突出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巡察整改以来共出台、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3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工作项目载体,主动帮助解决妇女群体的忧心事、烦心事,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丰富执委履职内容。实施执委履职赋能提升行动,落实乡村妇联执委学习制度,探索执委“互联网+网格化”履职新模式,目前全市基层执委兼村(社区)网格员达6130人,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柔性化解”的独特作用。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执委履职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执委在参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帮扶困难家庭、关爱困境儿童、搭建创业就业渠道、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等方面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达1.5万件(次),其中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关爱困境儿童2955件,占比19.7%。二是促进妇女创业就业。2023年以来全市已举办各类城乡妇女技能培训班163场次参训6576人次,举办女性就业创业百人宣讲团宣讲30次,2134人次参加;创新实施女大学生就业计划、“宝妈”灵活就业计划、“顶梁柱母亲”帮扶计划,全市各级妇联创建创业就业实践基地、指导中心、创业驿站等32个,聘任女大学生创业导师35名,推介女性就业岗位1083个;对接顶梁柱母亲帮扶单位13家,社会组织8家,确定帮扶顶梁柱母亲69人、筹集帮扶资金8.75万元;举办“寻味海丝·技能泉州”泉州市“闽南厨娘”厨艺展示主题活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和乡村振兴。

(2)针对信访工作未落深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推动提升妇联信访工作质量。一是健全“四个一”信访接待处置机制。制定一份方案即2023年5月出台《泉州市妇联信访工作实施意见》,推行一项路线图即逐级上访维权服务线路图,坚持一项制度即每月15日主席接访制度,发挥一条热线作用即“1233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形成本级自办、督导办理、转办下级相结合的信访件办理模式,2023年以来市妇联本级受理来电来访来信25件,办结率达96%,其中本级办理24件,转县级妇联办理1件,本级自办率96%,转办件办结率100%。二是实行信访件“闭环管理”。对每件信访件按照“信息登记—受理告知—跟踪督办—结案归档”闭环式管理,做到“每个来电有记录,每个咨询有回复,每个求助有反馈”,对转办给下级妇联的信访件办结反馈单及时存档。坚持每季度一次信访统计分析,对信访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个案分析。

(3)针对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市妇联党组重视发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关注妇女领域热点难点,着力在源头推动、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上持续发力,促进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建言献策。开展《家长教育焦虑现状的调查研究》《泉州城区未婚女性婚恋研究》等方面的课题调研。市妇联领导认真履行人大常委、政协委员职责,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2023年“两会”期间,提出《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建议》《关于多举措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提案》等建议提案,从源头推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解决。2023年3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泉家和”反家暴联协基地,联动多部门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10余次,发出《心理观护函》2份。二是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创建提升1459个村(社区)级家事调解室,发挥13个妇女援助中心作用,2023年以来妥善处置来信、来访、来电534件,有效发挥妇女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结合实施新一轮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动市委党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2023年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结合年度“两纲”监测指标统计工作,形成性别监测评估成果,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从源头上推动落实“两纲”重难点指标。三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创新“156”工作机制,新增10个妇联服务项目下沉“党建+”邻里中心。大力推动实现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全覆盖,由村(居)“一肩挑”主干兼任主任比例达到42.4%。积极推进妇联执委加入村(社区)网格员队伍,截止目前全市网格员队伍中有妇联执委5078名,在女网格员中占比43.83%,在参加基层治理中发挥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超标准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3年3月17日清退上缴相关违款,并针对因工作疏忽导致重复发放补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审批制度。按照《泉州市妇联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要求严格财务审核程序,由经办人填制发放单并签字、部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三是建立津补贴发放台账。对每笔发放的津补贴及时登记、认真比对,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针对超标准发放返聘人员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奖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自纠。清退超标准发放的1名返聘人员文明城市奖金、文明单位奖,并已如数上缴市级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2月17日、3月29日市妇联党组会议分别学习了福建省、泉州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3月17日组织市妇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范津补贴等文件,2023年“两节”“五一”期间,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做好“1+X”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常态化自查自纠,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针对超标准举办异地培训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行认真反思。针对这个问题,市妇联认真进行反思,查找原因,主要是对举办培训班的整体规划考虑不够周全,涉及合作办学的合同条款的约束内容不够具有前瞻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提高决策水平。2023年5月18日,市妇联聘请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各类活动、培训合同协议条款等内容进行前置咨询和把关审核。三是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备案管理,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做到事前把关、事中跟进、事后跟踪,增强合约法制意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关于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主动与市财政局对口科室沟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中指出“本规定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或任务,由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市妇联“妇女工作”“儿童之家”“妇女援助中心”资金属于专项业务费。5月份制定《泉州市妇联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制度》《泉州市妇联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的规范管理。二是即知即改。从2023年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按照已建立的《泉州市妇联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制度》《泉州市妇联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做到事前充分调研论证、事中扎实推进、事后跟进反馈,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针对招生工作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管。2023年5月重新修订印发《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编制党组议事清单,将招生等重点领域纳入监督范围,2023年4月28日市妇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金山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了解、研判今年秋季招生报名情况,指导幼儿园做好应对预案,把严资格审查关。二是实时跟进掌握情况。2023年5月建立《泉州市妇联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将金山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巡察整改进展调度事项。市妇联主要领导定期了解掌握两个下属单位重点领域的整改进展情况,5月6日主持召开落实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听取两个下属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汇报;4月28日、5月9日,市妇联分管领导实地督导下属单位重点领域的整改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

(3)针对委托培训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这个问题,市妇联认真进行反思,查找原因,主要是经办人员对培训班的课时把关不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把关。组织科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泉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培训学时。三是加强管理。将技能培训等政府购买服务风险意识纳入科室廉政风险点,增强经办人员政策意识、廉政风险意识。加强对举办培训活动的事前审核把关、事中跟进落实、事后跟踪反馈,确保办班质量和成效。

(4)针对捐赠账户、补助资金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市妇联立即进行整改,追回相关款项,会计记账人员对相应会计错账进行调整纠正处理。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建立抽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进行核查,确保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

(5)针对部分政府采购(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根源。由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合作办学具有公益培训任务要求,且合作办学项目为非财政性资金采购,不符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条件。在巡察整改期间,针对采购(交易)不规范的问题,经多方协商,今后该中心的所有合作办学项目可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二是开展自查。经查2019年以来,中心有9个项目均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其中5个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中标,手续完整;1个项目在两次流标后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手续完整;3个项目在两次废标并进行结果公告后进入“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不够规范。待各项目协议期满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23年5月重新修订《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规范自行组织采购的方式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关于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杜绝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现象。四是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对采购项目实行严格把关,多部门征求意见,对业务相关人员,及时提醒注意事项。目前该中心合作办学项目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纳入市妇联党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清单,并依托市妇女援助中心律师对签订的协议进行把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加强培训。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负责政府采购3名同志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宣讲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增强采购人主体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大额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实行提取现金审批制度,从2023年1月起,市妇联机关对现金提取、每月缴交公积金认真履行线上、线下双审批制度;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对用于代扣缴幼儿园水电费、教职工“五险”等业务经费均已落实线上、线下双审批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管理。按照《泉州市妇联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审核、手续齐备,查核限额、禁止违规大额提现;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针对评审专家库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评审专家库。市妇联机关各部室结合业务工作从妇联组织建设、妇女思想宣传、妇女发展、妇女维权、家庭建设、“两纲”实施等方面征集到第一批108名各领域专家,建立泉州市妇联系统项目活动专家评审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补充更新,今后市妇联开展的各类项目活动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与评审。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盘点报销资产台账。市妇联、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已将相关采购项目信息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进行管理。二是落实处置。市妇联对已报废的办公设备进行处置。同时举一反三,经盘点对其他已报废未处置的办公设备进行处置,残值已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定期盘点。按照《泉州市妇联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账、卡、物进行核查,确保“账卡物”三者一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组管党治党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泉州市妇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把每年2次专题分析研判列入年度安排,并于4月24日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会,深入分析形势,提出2023年工作重点。二是加大向下压力传导。2023年5月6日市妇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落实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听取两个下属单位汇报整改进展情况;4月28日、5月9日,市妇联分管领导实地督导下属单位重点领域的整改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2023年3月以来,开展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五一”节前廉政提醒,通报典型案例,组织机关及下属全体党员参观“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能力。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023年5月15日重新修订《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编制党组议事清单,指导下属单位重新修订《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内控制度》《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内控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二是开展举一反三。针对两个下属单位应报请市妇联党组研究项目未报请问题,2023年4月组织开展自查,经查2019年10月至2023年5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有2个项目涉及大额资金、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有8个项目涉及大额资金均有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执行。今后严格按照重新修订的内控制度执行,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23年3月,对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出党组廉政风险点6个,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室和单位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14个,7个部室廉政风险点23个,干部职工个人岗位风险点35个;纠正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重新排查2个高风险等级、1个中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纠正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重新排查2个高风险等级、1个中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四是重视消除安全隐患。市妇女儿童中心已争取到财政专项经费,消防系统工程整改方案于2023年4月28日经市妇联党组会研究同意实施,5月10日已按程序确定招投标代理公司,正按时序推进。

(3)针对履行监督责任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督促市妇联及时制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期间,多次与市妇联有关领导协商沟通,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参加列席市妇联党组会,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持续加强对“三重一大”、政府采购招投标、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等事项的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及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更新完善廉政档案和职责档案,持续做好政治生态分析和“政治画像”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办督查科、市纪委监委挂钩联系室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抽查内页资料、与经办人员谈话了解等逐项对照,现场反馈检查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市妇联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建立完善出入境管理台账,严格在控人员证件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单位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市妇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防微杜渐,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巡察指出内控管理不到位、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向市妇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市妇联加强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健全会计、出纳、分管领导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对市妇联党总支纪检委员业务指导。督促市妇联利用机关党总支换届契机,配齐配强纪检委员。组织纪检委员学习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廉政警示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事项沟通指导,及时释疑解惑,协同协作,合力共进。开展纪检委员、纪委书记业务培训,提升办理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2.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传导压力。严格落实《泉州市妇联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要求,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23年3月以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传达学习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1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1次,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市妇联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市妇联分管领导为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作题为《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教育启航新征程》的专题党课,2023年5月19日市妇联领导带队对下属挂钩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加强督促指导。二是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聚焦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泉州市深化基层妇联“156”工作模式,服务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研究》《泉州市探索推进新兴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实现妇联工作有形有效覆盖研究》等党建课题调研。围绕“旗帜领航·担当落实2023计划”,实施“党建+”项目化运作,开展思想引领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妇联组织提质扩面行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妇联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促进、双提升”;指导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党支部打造“党建+”邻里品牌,2023年以来举办6场次“党建+”邻里——蒙特梭利亲子早教活动,举办“生活巧收纳 文明好家风”公益活动;指导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党支部打造“共筑红色家园  浸润金色童年”党建品牌,2023年以来开展“童心向党 做新时代好儿童”开学思政第一课活动、“童心向党 爱我中华”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活动10场次。三是挖掘特色党建品牌。主动融入“党建强堡垒促发展”专项行动,抓好党组书记挂钩重点项目——建强巾帼志愿服务队。2023年3月联合市委文明办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泉州市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投入30万元开展泉州市“垃圾分类·家家时尚”巾帼志愿者服务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普法宣传、帮扶关爱等活动6700多场次3.7万多人次参加,着力打造巾帼志愿服务特色党建品牌,市妇联拍摄的《刺桐有“她”之护遗巾帼志愿者》入选第二届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微电影大赛十佳优秀作品。  

(2)针对党总支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程序完成市妇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党组书记、主席当选机关党总支书记,党组成员、副主席当选机关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班子成员。二是发挥党总支协调抓总作用。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组织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委员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本通》,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3月对三个党支部开展党费工作检查,4月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5月19日市妇联机关党总支书记带队对三个党支部采取交叉检查方式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等,提出问题清单9条,以查促改、以查促学,比学赶超,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力度。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党支部指定2名党员与优秀青年干部一对一结对培养,1名干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2023年4月24日市妇联机关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对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2名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审议,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把关和审核,并按程序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3)针对党支部执行党内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市妇联机关党支部精心研究制定《2023年“三会一课”年度计划》,选派1名党务干部参加全市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到“三个到位”(学习到位,自我剖析到位、谈心谈话到位),会中做到“辣”够味,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在批评中团结、在批评中进步的效果,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活力。二是强化党小组作用发挥。调整2名青年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2023年以来党小组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14次。三是即知即改。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党支部书记作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专题党课,并按规范及时进行记录;2023年5月22日市妇联机关党支部书记作题为《感悟领袖为民情 牢记嘱托建新功》专题党课,5月19日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党支部书记作题为《学习新党章 奋进新征程》专题党课,并按规范及时进行记录。

3.关于落实干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切实把干部培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和要求,完成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5人次和科级干部选拔提任3人次,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完善干部培养制度,对第一批挂职干部进行考核,推荐1名中青年优秀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市妇联挂职,充实优化妇联干部队伍。

(2)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市妇联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2月之后对新提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包括2021年、2022年提任的3名两个下属单位领导人员,2023年3月市妇联机关提任的3名科级干部均落实试用期和任前谈话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考察。结合2023年3月的科级干部提任工作,对2020年2月提任的未落实试用期的1名干部,专门结合正科级领导干部提任工作进行考察了解,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分析评价等形式,重点了解任职以来的表现以及民意情况,并将考察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于2023年4月重新修订《泉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务会会议制度》,对教职工任用及切身重大利益的问题,包括奖金分配、工资调整、评优晋级、职工福利等,园务会议研究讨论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举一反三,提醒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落实相关回避制度。四是加强人事干部培训。2023年4月组织2名人事干部参加市直单位“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质效”专题培训班,2个下属单位人事干部跟岗学习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人事干部的履职能力。

(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逐一向市妇联退休干部传达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县处级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出入境管理系统将离退休处级干部主管部门权限按要求更改为市委组织部。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管理。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对管理人员信息,纳入管理人员20人,持有证件45本,与登记备案信息一致。三是加强干部兼职情况排查。3月27日开展市妇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兼职情况排查,市妇联机关3名在职干部、3名退休干部兼职社会团体,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名在职干部、1名退休干部兼职社会团体、基金会,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1名在职干部、1名退休干部兼职社会团体,均按程序报批,无取酬等情况。关于1名处级干部社会团体兼职未每年度报告兼职情况,经了解,该同志在兼职期间认真履职,未领取报酬,不存在兼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0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妇联自身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干部作风得到优化、工作制度得到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结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严的基调、更严的措施、更严的氛围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刀刃向内,确保巡察整改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衔接,针对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健全制度,推动形成靠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长效机制,用严明的纪律、规范的制度、严格的管理、严密的监督,切实巩固阶段性成果巩固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三)持续深化妇联改革,推动妇联工作争优争先争效。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特别是对妇女儿童事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群团工作作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妇联改革,增强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高履行引领联系服务的履职水平,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设让市委放心、让妇女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2289590;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528,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fl590@163.com。



中共泉州市妇联党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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