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喜迎妇代会·我们这五年 | 泉州市妇联“光影扬风采 踔厉绽芳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开始啦~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2935次
为生动展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的引领下,在市委和省妇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高质量发展,展现爱拼敢赢、勇立潮头的泉州巾帼风貌,由泉州市妇联主办、泉州市摄影家协会承办的“光影扬风采 踔厉绽芳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即日启动。
本次征集内容围绕五年来,光影镜头下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全市广大女性、儿童和家庭拥护党的领导、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在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家庭教育、脱贫攻坚、巾帼志愿、疫情防控等领域的“最美瞬间”。
活动时间 即日起-2023年7月20日
征集要求
1.征集对象为全市摄影人、摄影爱好者。 2.投稿作品为2018年1月以后创作。彩色、黑白不限,只接受单幅作品,谢绝组照。投稿作品应附上参展信息: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创作时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30字以内图片内容说明。 3.每人最多可投5幅作品,每张照片需为不小于3MB的JPG格式文件。 4.投稿者应确保是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摄影展作品只收电子版,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版权费。 7.本次摄影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参赛评选方式 1.请各县(市、区)妇联、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妇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市摄影家协会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关注“泉州市妇联”(qzsfl590)微信公众号,通过后台发送图片,并附上参展信息(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创作时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30字以内图片内容说明),投稿截止日期7月10日。
2.作品征集完成后,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征集到的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逐一进行评选,从中选出百幅优秀作品。 3.评选出的百幅优秀作品中将择优(同一作者最多可入选2幅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所有入选作品予以证书鼓励。 4.百幅优秀作品经评定入选后,将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集中展示,妇代会期间将择优部分优秀作品现场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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