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建

鲤城区妇联开展2009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2日  来源:鲤城区妇联  阅读3132次

 

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妇联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系列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夯实我区妇联基层组织基础,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水平,结合全区“争先创优”活动,鲤城区妇联于200912月,对全区8个街道妇工委和16个社区妇联进行了工作检查。

检查以《关于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泉鲤妇[2008]18号)提出的先进街道妇工委、先进社区妇联的目标要求和《关于开展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泉鲤妇[2008]34号)提出的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标准和《2009年鲤城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点》为主要内容。对照《鲤城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检查评比对照表(街道)》、《鲤城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检查评比对照表(社区)》和《2009年各街道“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现场、查阅相关材料、街道妇工委互查和社区妇联主席现场业务培训等方式,检查各街道、社区妇联的组织、制度、队伍、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深化“平安家庭”宣传、滚动管理等工作。并对好的经验和方法进行推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给予纠正,指导基层妇联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工作活动的记录和归档。

   总体情况看,我区基层妇女工作在各街道党工委的重视支持下、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以争创妇联基层组织 “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为契机,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比较扎实,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干部队伍不断优化,阵地建设全面完善。充分发挥了群众工作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特色活动,履行了维护妇女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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