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

实施“123456”工作法 以庭院“小美”点亮乡村“大美”——泉州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场推进活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9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11021次

9月28日,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在石狮市开展泉州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分享创建经验,交流特色做法,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骆春玲,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曾建国出席活动,石狮市委副书记施晓瑛在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上致欢迎辞。承担创建任务的10个县(市、区)妇联主席、台商投资区妇工委主任,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在上午的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上,郭坑村、石狮市、泉港区、永春县、德化县妇联现场交流发言,并以PPT形式生动展示了美丽庭院的创建成果,骆春玲主席作总结部署讲话。



骆春玲指出,2021年全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实施“123456”工作法,各级妇联、农业农村部门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全市命名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3736户,推荐省级示范户1680户,累计投入创建经费368万元,实现了“2021年在145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率先启动1730户美丽庭院创建工作;2022年省市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全覆盖”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助力“品质泉州”建设发挥好“半边天”作用。


骆春玲强调,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庄整治、美丽乡村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是妇联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妇联组织引领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载体。思想认识要再深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联建,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户的参与热情,推动“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互融共促;创建途径要再丰富,在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线路重点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示范片(带),聚焦“美丽庭院+”,将“福文化”融入创建,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外延,让庭院真正实现协调美、清洁美、绿化美、和谐美、生活美,用女性智慧织绘出一幅宜居宜业宜景的美丽乡村画卷;工作措施要再强化,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调研督导,打好组合拳,推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聚力广宣传、抓节点,营造“人人知晓、家家参与、户户行动”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主体作用,举办美丽庭院创意大赛、摄影大赛、微视频展播等载体活动,增强创建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结合”转变。



当天下午,相关人员实地观摩了石狮郭坑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我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123456”工作机制

1.坚持“一个方案”。制定《泉州市“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以改善人居环境、弘扬良好家风、建设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目标,明确六个环节,提出参考标准,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2.注重“两个结合”。注重与“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等各类家庭创建相结合,与发展休闲农业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以富促美,美富结合的创建工作局面。

3.建立“三项机制”。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机制,工作成效在中国网、“学习强国”平台、央广网、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刊载;建立农户申报、基层初评、镇级考评、区级复评、市级优选、经费扶持、命名挂牌的申报机制,激发了广大家庭创建美丽庭院的积极性;建立农户互议、动态评比、现场观摩、实地督导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结合”转变。

4.聚焦“四个突出”。坚持“突出群众主体、突出家庭特色、突出因地制宜、突出机制建设”的原则,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确保创建活动落地见效,惠及群众,造福家庭,添彩乡村。

5.推进“五个美建设”。按照“布局设计协调美、居室整齐清洁美、庭院净化绿化美、家庭和谐家风美、产业致富生活美”的创建内容,突出地域、文化、产业等特色,在优势叠加、拓展内涵上持续发用力,做好“美丽庭院+”文章,乡村提了颜值又增了内涵。

6.发挥“六个示范作用”发挥村两委、党员团员、致富带头人、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等群体的示范作用,带头创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美在环境”向“美在精神”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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