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镇公民道德建设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湖头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2010年,该镇妇联在全镇所有家庭开展“孝老爱亲之星”评选活动。
在群众及各村(社区)推荐基础上,经镇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授予陈金堂等10位同志为湖头镇“孝老爱亲之星—好儿女”的荣誉称号、李乌格等10位同志为湖头镇“孝老爱亲之星—好媳妇”的荣誉称号。
为营造“孝老爱亲”的浓厚社会氛围, 4月7日,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妇联主席亲自带领慈山学校学生腰鼓队打起腰鼓,从镇政府出发,分别到湖三村、前山村为荣获“孝老爱亲之星—好媳妇”的李乌格、“孝老爱亲之星—好儿女”的陈金堂授牌,并颁发各1500元奖金。同时希望他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湖头的精神文明建设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