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丰泽法院立案庭创建“巾帼文明岗”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5月4日  来源:丰泽区妇联  阅读1939次

 

丰泽法院立案庭现有6位工作人员,其中女性5人,立案庭既是法院龙头庭室,又是法院不可缺的服务庭。

2008年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以来,在院党支部及区妇联的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创建主题,以“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完善利民、便民措施,努力打造立案庭巾帼文明岗形象,2008年度被丰泽区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一是更新服务理念,打造便民品牌。

丰泽法院立案庭一直把“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作为窗口工作的最高目标,用实际行动创建“巾帼文明岗”。通过配备便民设施、开展司法礼仪服务、推行承诺服务制等有效措施,取得了立案工作“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审判流程“零障碍”的成效。2008年以来,立案庭共审查登记立案6779件,接收各庭上诉案730件,全部顺利及时分转各业务庭或移送上级法院,无一错漏;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8件,公示催告案件52件;接待当事人千余人次,其中涉诉信访148次。

二是强化规范服务,打造文明品牌。

立案庭坚持平等服务,自觉做到“五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公民法人一个样,外地本地人一个样,干群一个样,标的大小一个样;坚持行为规范,自觉做到着装上岗,亮牌办公;坚持微笑服务,注重司法礼仪,使用礼貌用语;坚持公开工作规范,设立巾帼文明岗监督台,自觉将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

三是完善信访制度,打造稳定品牌。

立案庭坚持健全信访制度,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排查化解涉诉涉访稳定工作。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建立每月查报制,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按时查报制,紧急情况、紧急案件随时查报制。设立专人信访接待制,认真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同时注重立案前的调解、疏导工作,对一些社会敏感性较强,可能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的案件,尽量做好案前调解,引导当事人走协调之路,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帮助调解,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案前,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

 

 

泉州妇联网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4008063号-1
Copyright 2005-2008 qzwom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45097656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