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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14项30条!福建出台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意见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指挥部、福建发布 阅读4990次记者从福建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2日,福建省出台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从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要求各级各部门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根据实施意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福建省首先将加强重点人群保护和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当前,福建省正在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各地将持续加强老年人和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将提供上门接种服务。全省二级综合医院将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将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各地将根据人口规模,对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定点医院。 省、市三级医院发挥医疗救治兜底保障作用,包片负责各设区市重症患者救治指导、会诊巡诊、危重患者转诊等工作。各市、县(区)正在组建本级重症救治专家组,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救治。 根据实施意见,福建省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全省现有38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将全面设置发热门诊,11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全覆盖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相关部门将动态监测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亚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当出现发热门诊(诊室)无法满足需求时,各地还可改造体育馆等场所或亚定点医院、方舱医院为发热门诊,提升区域内发热门诊救治能力。 根据实施意见,福建省将优先保障医疗机构用药和抗原试剂需求,并支持省内抗原试剂生产企业提高产能,扩大零售药店、网络平台等销售,增加社会面供给。 在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方面,福建省正在建立健全药品储备保供机制,并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冠治疗药品的统筹调度,支持省内企业加快新冠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各地将建立日调度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充足、配送顺畅并加强本地区药品统筹调配和全链条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根据实施意见,福建省还将强化养老、社会福利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疫情流行期间,福建省将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福建省也将在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的同时,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灯会、祭祖、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福建省也将调整人群核酸检测策略,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改为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乙类乙管”怎么管? 福建最新出台14项30条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有哪些重要信息? 下面一起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福建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指挥部制定出台了本实施意见。
2023年1月8日起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对新冠病毒感染者 不再实行隔离措施 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 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对新冠病毒感染者 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 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核酸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目前核酸检测实施“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不过,基层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障居民“愿检尽检”需求。 除了核酸检测,也可以居家自行使用抗原检测试剂。《实施意见》提出要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疫情当下,如果家中有老人,我们该如何保护他们? 以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高危孕产妇、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将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社区(村居)也将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服务保障,对行动不便的要提供上门服务。 全省现有38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全面设置发热门诊,11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覆盖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 当出现发热门诊(诊室)无法满足需求时,各地可改造体育馆等场所或亚定点医院、方舱医院为发热门诊,提升区域内发热门诊救治能力。 同时,加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加强重症医学培训,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重症监护资源可在24小时内增加一倍。
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
根据国家要求,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如呈阳性应在转阴后再来华。 入境后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进入社会面,不再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先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或就医。 阳性人员信息,海关要及时通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
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做好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 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 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 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灯会、祭祖、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对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无严重基础性疾病的普通型患者,采取居家自我照护。 亚定点医院或县级定点医院负责收治伴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县、市级定点医院负责收治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 对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或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由三级医院负责收治。
除了以上这些,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平时也要多多注意个人健康防护哟!在疫情流行期间,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场所,还要尽量减少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哦! 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要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必要时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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