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

市妇联儿童部李曙同志发言

发布时间2009年1月20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2782次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儿童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求先行”大讨论发言

市妇联儿童部 李曙

 

按照市妇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安排,本人认真参加了理论学习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对于儿童工作的开展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本人认为,儿童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观点,适应新形势要求,努力推进儿童工作,就是要遵循儿童优先、“尊重儿童”、儿童参与的原则,在“党委政府所急、人民群众所需、妇联组织所能”上找准切入点、找准工作定位,不断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积极探索儿童发展新路子,开拓创新儿童工作新思路、新领域,努力开创妇联儿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特别是中国妇女十大的召开为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在儿童工作的社会化大格局中确立自己的位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保持妇联儿童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使妇联的儿童工作能够有所作为,推动儿童健康成长,这都是新时期妇联儿童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做好新时期的儿童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着重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在儿童工作中,妇联承担着重要角色,我们经常联合教育、关工委、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儿童工作,妇联不仅要当好主角,也要善于做好配角,积极参与,发挥优势,干妇联应当干和能够干的事情,因此在增强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和辐射力的工作中,特别要注意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法,要善于与社会各界合作开展儿童工作,切实摆正关系,在充当主角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在充当配角的工作中,要善于配合,真诚合作,这样才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共同做好儿童工作。还要特别注意利用社会合力,团结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以及广大家长一起来做儿童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多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二要特别重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任何一级妇联组织,靠直接召开会议、举办具体活动的工作方法,其覆盖面都是有限的,未能达到辐射每个儿童。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必须善于利用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迅捷的特点,发挥媒体对儿童工作的辐射扩展作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儿童参与”的原则,宣传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广儿童工作经验和做法,倡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儿童、爱护儿童,为儿童做表率、办实事,不断扩大儿童受益面,提高儿童受益程度,实现儿童工作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要善于运用典型示范的推动方法。典型示范是开展社会工作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体会到,借助榜样的力量,把抽象的道理变成具体的示范,不断总结完善,以点带面,便可以推动带有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要及时发现带有方向性的典型,下功夫培养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向前发展。
    
四要在工作中主动融入
儿童参与新理念在现实中,成人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意志和价值判断标准强加给儿童。在讨论有关儿童的工作时,几乎不考虑儿童的意愿。因此,儿童工作要逐步强化、融入儿童参与这一理念,转变观念,改变过去忽略儿童参与、习惯以成人的视角考虑问题、策划儿童活动的做法,要将儿童参与的理念贯穿到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儿童参与的主体意识作用。要紧紧依托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这个载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儿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让儿童自主策划组织各种活动,从方案的设计、活动的组织、主持等方面均由儿童担任,充分发挥、展示儿童的潜能、才华,让儿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使儿童真正成为实践活动的“小主人”。

    五要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是妇联的重要工作领域。近年来,我们切实承担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工作牵头单位作用,加大力度实施《泉州市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依托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各级家长学校等平台和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受到家教工作者和家长的欢迎与好评。面对新时期家庭结构和家长教育观念出现的新变化和新特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赋予家庭教育工作新内涵,提升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水平,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努力完善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拓展家庭教育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指导服务的有效覆盖,使更多的家长和儿童从中受益。同时继续促进家庭教育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家庭教育工作者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六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在数量上,农村儿童大大高于城市儿童,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79%的儿童在农村。由于我国城市、农村二元化体制,使农村儿童一出生就与城市儿童处于不同生存环境,使二者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条件、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我们应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的职能,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重视农村儿童,为他们提供平等的生存、发展条件和良好的教育,促进农村儿童健康成长;要明确农村儿童是我们的重点服务对象,也是妇联儿童工作的重点,但妇联工作存在面广量大、基层妇联缺钱少人、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因此,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定好方向、提出思路、确定重点,对于儿童工作重点重抓、重点突破,真正抓出实效;还应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多深入农村开展儿童工作,尤其是在农村儿童中开展各项活动时,要引导媒体多关注农村儿童,把焦点瞄准农村儿童,多报道农村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状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儿童的良好氛围。

 

泉州妇联网 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09003561号

您是第:59350862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