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儿童

石狮将扶助建设 9个“儿童之家”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来源:石狮市妇联  阅读7890次

为依法维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满足妇女儿童新需求、新期盼,日前,我市出台《石狮市“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决定扶持建设9个村(社区)“儿童之家”。

“儿童之家”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为广大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儿童成长关怀、儿童课外辅导、困境儿童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等公益性服务。我市要扶持建设的9个“儿童之家”将优先选址留守、流动儿童较聚集,有一定条件的村(社区)。该项目实施时间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11月止。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市根据儿童发展需要,合理选址、配套设施,并建立运行机制。其中,要建“儿童之家”的地方,室内面积一般不小于30平方米,可与村(社区)妇女之家、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场所、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新建设中规划的文化活动广场、青少年科普工作室、农家书屋、老年活动中心、学校(企业)的儿童活动场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共享,分时共用。而在“儿童之家”里面,除了配备桌椅、办公文具等教学及办公辅助设备外,还配备了适合低龄儿童娱乐的游戏用品、乒乓球桌、羽毛球网、篮球、排球等部分体育健身用品,并将建图书室或电子阅览室、儿童心理辅导室等。同时,“儿童之家”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所“儿童之家”至少配备1名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行。

“儿童之家”的服务对象为18周岁以下儿童及其家长,服务内容包括卫生保健知识和生活技能指导,游戏、娱乐、教育、体育活动,心理咨询与行为指导,儿童家长培训等。为充分发挥作用,“儿童之家”的活动时间可选择在周一至周五16:00-18:00开办“四点钟学校”,为辖区儿童提供托管、课业辅导、兴趣培养、成长教育等服务,也可选择在周六、周日、节假日或寒暑假,灵活安排开放时间,组织开展活动。同时“儿童之家”还将针对儿童的身心特点,帮助儿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积极探索和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

“儿童之家”示范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市“儿童之家”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模式,辐射引领推进“儿童之家”建设,进一步拓展我市儿童公益活动阵地,推进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服务体系与网络”的儿童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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