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工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年6月2日 来源: 阅读8955次视年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审核数据时要注意:1、是否按报表制度要求统一指标计算口径;2、数据变化趋势是否符合客观实际;3、对变化异常的数据进行重点审核;4、与相关部门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验证;5、前三年数据如有变动,请一并更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 为做好2014年度《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监测统计工作,推动纲要目标顺利实施,请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认真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年度监测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监测统计工作 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年报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和报送等环节的工作,明确职责,加强督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年度监测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二、重视数据审核,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要高度重改。 三、按时按质做好年报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报表中“数据来源”(见附件)填报本单位相关监测统计数据,一式两份,于4月24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上报数据必须做到准确、及时、规范、真实、可靠,不得虚报和瞒报。上报监测统计表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填写填报人姓名和填报日期。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级纲要年度数据的报送工作,于5月15日前报市妇儿工委办。 联系人:黄雪春 联系电话:22289590 传真:22396590 地址:泉州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585
附件:1.泉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监测指标体系 2.泉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监测指标体系
泉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