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工委办

南安市切实采取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发布时间2008年3月17日  来源:南安市妇联  阅读4045次

 

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促进生育安全

——南安市切实采取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南安市于200771被列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市以来,坚持以降低孕产妇死亡项目工作为龙头,以提高孕产妇管理率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制度,针对人为可控制的死亡原因,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各项保健指标均有较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妇联、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项目协调小组工作会,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形成了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是健全网络,完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三级“孕管”网络建设,坚持市对乡、乡对村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妇幼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卫生、公安、工商、广电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联动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工房、出租房的管理,把流动人口妇女纳入常规妇幼保健系统管理。

三是实行限价优惠服务,实施社会关爱。设立外来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医院,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开设平价洁净产房,救护车免费接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公开住院分娩优惠服务承诺等措施,减轻孕产妇尤其是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经济负担,提高住院分娩率。并实行限价优惠服务,由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顺产每人补助400元,剖宫产补助800元,对贫困家庭和流动人口孕产妇再补助200元,减轻孕妇经济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都能够住院分娩,对因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农村贫困孕产妇除给予住院补助和合作医疗住院补助费用外,还由市民政等职能部门将其纳入市大病救助范围按规定给予适当救助

四是注重基础建设,提高工作能力。通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抽调市妇幼保健院业务骨干下乡基层,建立完善计生、卫生月通报制度,对孕产妇实行动态管理,将孕产妇动态信息制成卡片上墙,凡高危孕产妇都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管理,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保健意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性,将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市镇村三级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之中。把项目的宣传与计生、新农合、卫生等多项工作相结合,组织专门人员编写了《孕期保健与住院分娩》宣传材料4万多份送至农村、企业及孕妇手中,使得“住院分娩有补助,母婴安全有保障”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是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建全了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合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由市公安局、人口计生局联合市卫监大队,加强对无证行医、无证接生人员和“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平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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