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儿工委办

鲤城区四举措推进女性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1日  来源:鲤城区妇儿工委办  阅读3585次

    (1)落实陪审补助。规定每位陪审员每参加一件案件审理补助50元;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积极的陪审员进行适当奖励。(2)联动部门推荐。与人大、政协、区直各机关定期联系,建立“女性陪审员人才信息库”,今年妇联推荐的陪审员数量占12.5%,全区女性陪审员人数占50%以上。(3)重视水平培养。将选任学习培训和考核管理形成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实务培训班4期,提高全体女性陪审员的业务水平。(4)提高参审率。针对涉及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案件,积极邀请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处,参审率达到43.7%,更有力地保障了我区老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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