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促进共建共享
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泉州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甘 端 蓉
(2007年12月13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泉州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工作主要成效及基本经验
泉州市妇女十一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城乡面貌和人民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五年;是全市妇女团结奋进,自强不息,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实现全面进步与发展的五年;也是各级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的五年;更是妇女运动充满活力,蓬勃发展,妇女事业取得辉煌业绩的五年。五年来,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十五”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协调组织、“双合格”家教工作先进集体、“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先进集体和省级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先进集体、“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协调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等荣誉,实现了“走前列,新突破”的目标。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
(一)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为泉州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市委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专题召开全市工青妇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加强对全市妇女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听取妇联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制定实施了2001—2010年泉州市《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纲要目标的实现。市人大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组,并督促市、县两级建立了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各级人大、政协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妇女问题的监督视察,督促有关妇女儿童提案、议案的落实。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妇女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优秀妇女的成就与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专家学者密切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社会各界热心参与妇女儿童公益事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改善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妇女在全面参与中凸显作为和地位
在推动经济发展中作出新业绩。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不断激发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有力促进泉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广大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女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企业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广大妇女发奋图强、辛勤劳动,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下岗失业女工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广大外来女性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为第二故乡的繁荣富强奉献着智慧和青春。一大批女企业家敢于竞争、激流勇进,在商海搏击中取得骄人业绩。广大女知识分子发挥自身优势,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建功立业。驻泉解放军、武警部队女官兵和政法战线女干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泉州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各民主党派、各界爱国妇女和台港澳侨女同胞为推动泉州经济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了大量有益工作。五年来,全市有1347人荣获全国、省、市“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展示新风采。广大妇女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先进文化,弘扬文明新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上,热心公益,保护环境,奉献社会,体现了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开拓进取,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在家庭里,尊老爱幼,辛勤持家,科学教子,促进了家庭的和谐文明。在反对台独、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广大妇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尊严、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抗击“非典”的战役中,广大女医护工作者战斗在第一线,奋勇争先、舍生忘我、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展示了泉州妇女的精神风貌。五年来,涌现出全国、省、市“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五美农家”、“‘以德育人,为国教子’好家长”45383户(人)。
在参政议政中提升新作为。广大妇女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能力不断提高,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影响日益扩大。全市党代会、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16.9%、21.3%和17.8%,比上一届有所提高。女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全市女干部、女党员人数分别达到44683人和44089人,与2002年相比提高了2.2个和3.3个百分点。一大批德才兼备、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的优秀女性走上了领导岗位,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54.7%;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90.9%和100%,全市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1.2%。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乡镇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居委会中女性比例占39%,女性进村“两委”达到100%。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女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妇女综合素质实现新提高。广大妇女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分享到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自身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据泉州市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结果显示,妇女受教育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全市适龄女童入学率达99.85%,基本消除性别差异。在读的普通高校女学生人数达到10.48万人,占在校生的45.92%。成人高等院校在校女生比重达到55.88%,妇女接受教育向较高层次迈进。女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全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71%,已经提前完成2010年95%的目标,女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有所提高。妇女的婚姻家庭和人身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贫困妇女儿童人数大幅度减少,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妇女、流动人口中进城务工妇女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共同进步成为当代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三)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妇联工作在开拓进取中取得新成就
统筹城乡发展,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取得新成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深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十百千万工程”、“妇女就业再就业工程”,持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建功立业。大力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组织全市63108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绿色证书、农民技术员、农业新技术等培训学习;建立起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产业组织、扶贫救助、劳动力转移六大网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妇女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了一大批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基地、协会和带头人。五年来,全市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856个,创建各类“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207个、“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112个,组建农村妇女农产品行业协会28个、“巾帼科技致富服务小组”936个,培养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5563名、科技示范户5769户。全市已确认1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五年来共培训农村妇女11.2万名,协助转移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9.9万人。开展“山海协作”结对活动563场(次),筹集资金736万元,帮助山区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全市涌现出“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168个,先进个人657名。围绕经济强市战略,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拓展领域、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全市539个市级以上文明岗和2300个争创岗带动了8万多名妇女岗位建功。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再就业工程”,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门类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激发城镇妇女岗位学习意识和争先创优精神。五年来,全市组织38万人次女职工参加培训,帮助3.2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通过各级女企业家联谊会活动,做好“素质、爱心、拥军、服务”四篇文章,鼓励引导女企业家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吸纳富余女劳动力。几年来为拥军、扶贫、助学和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近2500多万元,为海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全市涌现出市级以上“巾帼建功”先进集体98个,先进个人339人,“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126名。
倡扬先进文化,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妇女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和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努力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视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八荣八耻”、“四有”、“四自”精神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举办泉州市首届妇女运动会,充分展示侨乡妇女健身运动成果。创刊《泉州女性》杂志,通过电视台、报刊开辟“今日侨乡女”、“侨乡巾帼”、“关注留守流动儿童”专栏专版,妇女工作在《中国妇女报》、《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取得质和量的突破。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内涵,做好做足“家庭”文章,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文明楼栋等系列创评活动。五年来,全市表彰“五好文明家庭”43200户,廉内助、敬老好儿女、好儿媳、好军嫂、好警嫂等好角色12545名,文明楼栋830个、学习型家庭1504户、五美农家580户。深化“道德新风伴我行”主题,开展“五进社区”、“五进家庭”系列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倡扬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宣传实践活动,不断完善泉州家教网、家长学校、家教研究会、家教宣讲团、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妇女儿童活动基地、家教指导中心七大家教宣传阵地的功能,指导和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全市建立各类家长学校4004所,成立家教指导组3189个,开设家教知识咨询站542个,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和咨询21120场(次)。大力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各种寓教于乐、丰富多采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心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力创“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爱心活动品牌,为促进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春蕾计划”深入实施,坚持开展“关爱女孩助学行动”,促进贫困女童受教育权的落实。各级妇联组织牵线搭桥资助14815名“春蕾”女童、大中专贫困女生上学,建立“春蕾小学”1座、“职业技术春蕾班”2个,助学资金近536万元。
全面履行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现新突破。围绕“依法治市”和“平安泉州”建设,大力实施依法维权工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四五”普法,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儿童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妇联主席接访、妇女维权分析、妇女信访网络、妇联干部陪审、妇女法律援助、人大维权联席会议、“四官”联系制等维权七项制度,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建立了“110”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站、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妇联联络站、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站等妇女维权机构,开通妇女维权热线和外来妹服务热线,加强妇干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劳动监察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源头维护机制、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妇女维权预警机制等四项机制,注重源头参与和宏观维权,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借助“两会”窗口,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五年来,全市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116个,妇联系统受理有关妇女来信来电6832件,各级援助站接受妇女来访2600多人次,妇干陪审员陪审妇女儿童案件289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七无一好”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楼院”和“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等创建活动。全市组织发动134万多户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覆盖面达81%,培育了14.69万户示范户、901个示范社区(村)和88个示范乡镇,在“平安泉州”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发挥协调优势,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取得新成效。认真履行市妇儿工委办职责,提高协调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报刊推出党政领导“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三创”妇女先进人物系列报道,举办电视知识竞赛,在各级党校开设教育课,建立惠安祟武大岞女民兵哨所等宣传教育基地,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政府将“两纲”目标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建立“两纲”实施进度通报制度,深入开展“两纲”重难点项目带动工作,加强对示范县的工作指导,协调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两纲”目标。开展“两纲”实施重难点问题调研,完成“两纲”中期监测统计评估工作,为政府解决妇女儿童问题提供决策服务。
开展联络联谊,两岸四地妇女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围绕市委“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加强台港澳侨合作与交流”的要求,以促进“了解侨情、理解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为目标,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进一步密切与台港澳侨各界妇女和妇女团体的联络与交流。开展“姐妹亲•海峡情”两岸妇女联谊活动,邀请澳门福建妇女联谊会来泉交流访问;市县妇联和女企业家联谊会组团赴台、赴港开展联谊;在全国妇联举办“姐妹携手、共促发展”海峡两岸妇女系列交流活动之际,组织接待“闽台乡情之旅”——台湾妇女代表团一行近百人来泉交流访问;承办全国妇联“香港新移民妇女服务工作座谈会”,我市开展香港新移民妇女服务工作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积极配合省妇联举办的海峡妇女创业论坛、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等系列交流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流联谊,增进亲情,形成共识,促进合作。近几年,来泉州寻根谒祖,探亲访友,投资经商,旅游观光的台港澳侨女同胞日益增多,旅外乡亲热心桑梓建设,对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开展各具特色活动,为祖国和平统一、泉州改革开放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能力建设,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焕发新活力。以建设“合力型、学习型、创新型、群众型、实力型、基地型”妇女组织为目标,以增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双五能力”为主题,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能力建设年”活动,妇联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创学习型组织,当学习型干部”活动,认真实施“十五”期间妇干培训规划。五年来,各级妇联举办妇干、妇代会主任培训班160多期,参训人员达13500多人(次),市、县两级妇联有26位干部得到提拔或交流,乡镇换届中42名妇干进入领导班子,妇联干部素质显著提高,结构不断优化。夯实基层基础,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和村妇代会、社区妇联组建率达100%,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进一步健全。立足侨乡实际,全力推进“两新”组织妇女工作,建立健全女企业家联谊会工作联系制、个私协妇委会联系制、外来女工联系制,扩大了工作覆盖面。创新工作机制,推广“妇代会+协会”组织模式,建立妇女代表、妇联执委联系制,延伸了工作手臂。建立妇女工作进步奖评比等创评机制,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创特色、出精品、上水平。鲤城区、德化县“两纲”项目实施、丰泽区、泉港区“平安家庭”创建、洛江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晋江市推行科学婚检、妇女面对面“防艾”教育工作、南安市、石狮市女企业家协会拥军工作以及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双学双比”活动等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已成为我市妇女工作的亮点。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女职工建功立业”、“女职工保健达标”、“女职工周末学校”、“关爱单亲女职工”、“女职工特病互助”等活动的开展。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阵地实体建设,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金山幼儿园及各地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在教育培训妇女、为妇女儿童服务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泉州妇女不愧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不愧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的“半边天”。回顾五年来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在带领妇女广泛参与现代化建设中推进妇女全面发展。只有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为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以发展为主题,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妇女工作,把妇女的发展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才能带领妇女不断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必须以提高素质为第一方略,在全面提升女性主体意识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只有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开展女性素质工程,增强妇女的主体意识和“四有”、“四自”精神,才能将妇女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在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必须以维护权益为第一己任,在团结动员妇女奋斗中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只有履行妇女维权的重要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源头维权,反映妇女群众呼声要求,代表妇女的意志和愿望,在维护群众总体利益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妇女的特殊利益,妇联组织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妇女、引领妇女共同奋斗。
必须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在推进妇女工作与时俱进中永葆生机和活力。只有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工作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群众发展的需求,才能形成群众化、社会化的工作格局,探索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侨乡特色和妇女特点的创新发展之路,永葆妇联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我市妇女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正确领导指导、各级党政重视、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辛勤工作、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以大会的名义,向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省妇联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朋友、姐妹地市妇联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全市各界妇女姐妹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为我市妇女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老一辈妇女工作者致以诚挚的谢意!
随着时代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促进两性平等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和妇女参政比例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妇联组织还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西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任重道远。
二、今后五年泉州妇女事业发展目标和妇联组织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这为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新的空间和舞台,也对做好新时期的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新时期妇女工作,按照“四谋发展”的实践主题和“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大局,确立妇女运动的奋斗目标、明确妇女事业的努力方向,理清妇女工作的发展思路,全面推动泉州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
今后五年,全市妇女事业发展的目标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妇联在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凝聚全市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中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科学发展,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建设更富竞争力的海峡西岸经济强市建功立业
要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支持海西经济发展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抢抓机遇,“好”字当头,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工作内容,增强妇女创造活力,激发妇女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
引领妇女全面参与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目标,以实施《泉州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十一五”规划》为抓手,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网络,认真实施万名农村妇女培训计划,将农村妇女培训纳入各级政府涉农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力争农村妇女参与培训比例达到培训总数的40%以上,在五年内为13万名农村妇女提供实用(高新)技术培训,促进15万名农村富余女劳力培训转移,培养、树立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女农民。要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参与“一村一品”和专业村生产,培育壮大50个市级以上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带动作用大、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和示范村。要加大政策、资金、信息扶持力度,在全市培训百个“妇代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村,提高农村妇女组织化程度。要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百村妇女“家园清洁美化活动”,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创新农村妇女工作机制,实施“双培养、双带动、双覆盖”工程,把女能人培养成妇女干部、把妇女干部培养成女能人,致力带头致富、带领妇女致富,实现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双覆盖。要完善城乡统筹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一扶持、三牵手、五对接”工作,开展“百岗联百村”活动,实现项目、资源和工作的有效对接,推动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动员妇女参与创业型城市建设。要围绕“好中求快、支撑带动”要求,以“学习、创新、诚信、守法”为主题,以推进创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为重点,深化“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弘扬善拼会赢、敢为人先精神,争当巾帼创业带头人。要鼓励女科技工作者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促进知识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要引导女企业家积极应对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和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主动参与“6•18”、“9•8”等重大经贸活动。要进一步深化“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发挥社区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中的重要作用。要协调社会力量为妇女创业提供多方面服务,建立一批女性创业培训基地,扶持一批女性创业带头人,集中宣传表彰一批女性创业典型。
激励妇女推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增加妇女人才总量、提高妇女人才素质为重点,大力培养女性党政领导人才、女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女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女性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妇女人才和妇女工作人才,进一步壮大妇女人才队伍,提升妇女人才层次,拓展妇女人才作为空间。要建设和完善以国民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和妇联教育培训为依托“一体两翼”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推进妇女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妇女人才培养选拔与交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妇女人才库,积极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大力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要大力宣传各类妇女先进典型,为妇女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妇联组织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作为。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优势,突显作为,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文明和谐泉州建设。
加强教育引导,巩固妇女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妇女教育的全过程,强化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要积极探索和掌握做妇女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深入研究和把握妇女群众在思想观念、利益需求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引导妇女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妇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三平”、“四自”精神鼓舞妇女、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妇女,巩固广大妇女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建设和谐家庭,夯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社区领域中的工作优势,以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无毒家庭、巾帼文化中心户等特色家庭品牌,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廉洁安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倡导家庭团结互助、尊老爱幼、邻里团结、计划生育,带动更多的家庭投身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任,全面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发挥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家教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开展“双合格”活动,规范和完善村居、社区家庭教育阵地,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做大做强“春蕾计划”公益品牌,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强化资源整合,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全面实现。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障碍,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领域,协调各方力量,加强项目带动,促进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要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承担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优势,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运用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切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当好桥梁纽带,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着力民生,积极向妇女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主动协助党和政府改善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引导妇女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困、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要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借助妇联工作和活动载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好妇女就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流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妇幼卫生保健、老年妇女及单亲子女生活保障等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广大妇女儿童共享发展成果。要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力争全市“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0%以上。要加强与政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联系与合作,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建设“平安泉州”作贡献。
(三)坚持改革创新,在参与社会协同中构筑社会化、开放式妇女工作新格局
当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为妇联组织工作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各级妇联要按照“群众性、服务型、社会化”的要求,加强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发挥社会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建设学习型组织,打造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妇联干部的发展意识、形象意识、作为意识和机制意识,增强妇联干部的学习、创新、协调、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善于做妇女工作、乐于做妇女工作的“社会活动家”队伍。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教育与培训,认真实施新一轮妇联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完善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网络建设,力争用四年时间分期分批将全市妇联系统干部轮训一遍。要强化调查研究和妇女理论研究,认真分析妇女群体新变化和妇女工作新特点,使妇女工作更加符合市情实际,更加体现妇女的愿望。要进一步优化妇联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乡、村两级妇联干部,加强妇联干部的培养和锻炼,拓宽妇联干部交流渠道,把妇联建成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建设开放型组织,构建全方位组织网络。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传统工作领域抓创新,在新型社会关系中找突破,积极构建以妇联基层组织为主体、以其他妇女组织为支撑的组织网络。要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中,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千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力争到2010年所有妇代会达到合格妇代会标准,有30%以上的妇代会成为先进妇代会组织。在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体系建设中,以培育妇女服务机构、发展社区服务为重点,健全、建设好社区妇联组织。要加强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各类团体会员的联系、协调与合作,着力提高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的组建率和工作覆盖率。要认真执行妇女代表、妇联执委联系制,进一步联系妇女,整合资源,增强活力。要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流动妇女群众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妇女组织,不断健全妇女组织网络,实现组织建设与工作进入的有机结合。
建设服务型组织,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转变作风,造福妇孺。要重心下移,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活跃基层,重视基层妇女工作,优化基层工作环境,多与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建立和完善泉州妇联网站,办好《泉州女性》杂志,为交流工作、宣传妇女、服务基层提供平台。要倾听妇女群众的呼声,积极关注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她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巩固发展妇联系统服务妇女儿童的实体、阵地,大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壮大事业发展实力。
建设创新型组织,探索妇女工作新方法。要创新工作思路,把妇女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去研究,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推动社会参与,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源服务于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实现工作资源和工作方式的社会化,使妇女工作整体功能得以发挥。要创新工作方式,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改革传统的运行模式,探索新载体,打造新品牌,使妇女工作充满新的生机与活力。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推动妇女工作的协同机制,主动承接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转移出来的有关妇女儿童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建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的互动合作,进一步形成工作目标明确、组织网络完整、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妇女群众热情参与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四)积极加强联谊,在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中推动海峡妇女合作共赢
要按照市委“着力在推动两岸区域合作上先行先试”的部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泉台民间交流中的联系推动作用,围绕和平发展主题,精心搭建联络联谊的服务平台,推动泉台两地更紧密、更直接、更深入、更全面的良性互动。要大力宣传对台八项主张、四项原则、泉州的发展和海西建设,增进台湾同胞对“根”、“祖”、“脉”的认同,共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要着力搭建泉台妇女合作先行先试的窗口,精心组织“姐妹亲•海峡情”两岸四地联谊等活动,加强与台湾各类民间妇女组织、各阶层妇女的交往联谊。要着力提升为女台胞服务的水平,积极为台湾妇女来泉投资兴业牵线搭桥,密切与台企协及女台商、女台生等的交往联谊,热情接待来泉寻根问祖、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的台胞,同时要关注涉台婚姻女性权益维护问题。要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吸引力、有影响力的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及港澳侨等相关妇女团体和妇女群众的联系,凝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侨界妇女力量,携手共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一起走过了团结奋斗的历程;展望未来,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灿烂辉煌的发展前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团结动员全市妇女同心同德,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谱写我市妇女运动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
四谋发展:“好”字当头谋发展,改革创新谋发展,以人为本谋发展,统筹协调谋发展。
双五能力:妇联组织动员妇女的能力、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宣传教育妇女的能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能力和妇联组织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妇联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妇女的能力、学习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协调的能力。
“一体两翼”妇女教育培训体系:以国民教育为主体、以社会教育和妇联教育培训为依托的妇女教育培训体系。
一扶持、三牵手、五对接:一扶持即资金扶持;三牵手即科技牵手、项目牵手、信息牵手;五对接即县域对接、乡镇对接、岗村对接、企村对接、委村对接。
平安家庭示范户“七无一好”: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赌博、无邻里纠纷、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无违法犯罪,家庭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
“三平”精神: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极强烈的责任感。
泉台“五缘六求”格局:五缘即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六求即求紧密经贸合作、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