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泉州市妇联党支部2010年度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8日  来源:泉州市妇联  阅读3879次

 

为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本支部围绕“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围绕“创学习型组织、建高素质队伍、促科学发展”主题,开展“素质·宣传·惠民·强基”主题实践活动:

1、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每周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在市妇联机关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推荐征订好书籍好报刊、组织开展干部“晒书”活动、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树立全员学习理念。(1)组织市县妇女干部赴北京大学参加“女性素养高级研修班”学习(7月份完成)。(2)举办1-2期“现代女性大讲堂”活动(8月份前完成)。(3)开展深入基层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文章(年底前完成)。(4)组织4批人员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年底前)完成。(5)举办第19期全市妇女干部岗位培训班(第四季度完成)。

2、加强妇女儿童宣传思想工作。1)借助各类主流媒体,结合重大节庆日活动,广泛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常年);(2)继续弘扬惠女精神,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推选一批“低碳家庭”典型,联合有关部门评选表彰“十佳消防拥政爱民模范”、“十佳消防好警嫂”、第二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开展“十佳村(居)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评选表彰和泉州市首届“杰出经济女性人物”暨“优秀民营企业家贤内助”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妇女典型,提振妇女创业激情(年底前完成)。(3)开展“祝愿海西更美好”系列少儿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开展“幸福家庭大讲堂”系列讲座,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家庭成员综合素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检查评比(年底前完成)。(4)“以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加强与台港澳妇女团体的联络联谊和交流合作(常年)。

3、大力实施惠民工程。1)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行动,联合财政、劳动保障、人行及相关金融部门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工作(常年)。(2)继续联合劳动部门举办“春风送岗位”, 加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力度(常年)。(3)组织女企业家参加第八届中国·海峡“6.18项目成果展示会和“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6月中旬完成)。(4)联合省妇联开展“专家快车行”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工作,抓好“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典型(年底完成)。(5)继续开展“岗村、委村、企村三对接”活动,发动城乡社会各界人士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常年)。(6)继续实施“刺桐花爱心”行动,与主流媒体开展“贫困母亲关爱”行动、“逆境成长好少年”活动,呼吁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关爱贫困母亲和贫困学子(年底前完成)。(7)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持续关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举办第三届“在关爱中成长”春蕾夏令营,开展“爱心献春蕾·园其求学梦”助学活动,扶持创建“留守儿童之家”、“爱心书屋”(年底前完成)。(8)继续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主席接访日”活动,增强妇女维权意识和能力,推进新一轮“平安家庭”创建(常年)。(9)着手新一轮两纲编制工作,推进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常年)

4、夯实妇联基层组织。1)以第九轮先进“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五建五创”活动和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年底前完成)。(2)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扎实推进千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巩固和发展传统领域妇联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新建城区和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在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继续因地制宜地探索组织设置方式,提高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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